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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纪二】起昭阳赤奋若,尽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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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 【周纪二】起昭阳赤奋若,尽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显王元年(癸丑,公元前三六八年) 齐伐魏,取观津。 赵侵齐,取长城。 显王三年(乙卯,公元前三六六年) 魏、韩会于宅阳。 秦败魏师、韩师于洛阳。 显王四年(丙辰,公元前三六五年) 魏伐宋。 显王五年(丁巳,公元前三六四年) 秦献公败三晋之师于石门,斩首六万。王赐以黼黻之服。 显王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 魏败韩师、赵师于浍。秦、魏战于少梁,魏师败绩;获魏公孙痤。 卫声公薨,子成侯速立。 燕桓公薨,子文公立。 秦献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淮、泗之 间小国十馀,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 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于是孝 公发愤,布德修政,欲以强秦。 显王八年(庚申,公元前三六一年) 孝公令国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 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 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 地,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 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 与之分土。”于是卫公孙鞅闻是令下,乃西入秦。公孙鞅者, 卫之庶孙也,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病,魏惠王往问 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卫鞅,年虽少, 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听用 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召鞅谢曰:“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 君谋,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 杀臣乎?”卒不去。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 寡人以国听卫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 见孝公,说以富国强兵之术。公大悦,与议国事。 显王十年(壬戌,公元前三五九年)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 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 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 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 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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