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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9 卷 志第六十五 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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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十五 兵一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 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 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盖得唐府兵遗意。文皇北迁,一遵太祖 之制,然内臣观兵,履霜伊始。洪、宣以后,狃于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木之难。 于谦创立团营,简精锐,一号令,兵将相习,其法颇善。宪、孝、武、世四朝,营 制屡更,而威益不振。卫所之兵疲于番上,京师之旅困于占役。驯至末造,尺籍久 虚,行伍衰耗,流盗蜂起,海内土崩。宦竖降于关门,禁军溃于城下,而国遂以亡 矣。今取其一代规制之详,及有关于军政者,著于篇。 京营 侍卫上直军皇城守卫 京城巡捕 四卫营 京军三大营,一曰五军,一曰三千,一曰神机。其制皆备于永乐时。 初,太祖建统军元帅府,统诸路武勇,寻改大都督府。以兄子文正为大都督, 节制中外诸军。京城内外置大小二场,分教四十八卫卒。已,又分前、后、中、左、 右五军都督府。洪武四年,士卒之数,二十万七千八百有奇。 成祖增京卫为七十二。又分步骑军为中军,左、右掖,左、右哨,亦谓之五军。 岁调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兵番上京师隶之。设提督内臣一,武臣二,掌号头官 二,大营坐营官一,把总二,中营坐营官一,马步队把总各一。左右掖、哨官如之。 又有十二营,掌随驾马队官军,设把总二。又有围子手营,掌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 卫步队官军,设坐营官一,统四司,以一、二、三、四为号,把总各二。又有幼官 舍人营,掌操练京卫幼官及应袭舍人,坐营官一,四司把总各一。此五军营之部分 也。已,得边外降丁三千,立营分五司。一,掌执大驾龙旗、宝纛、勇字旗、负御 宝及兵仗局什物上直官军。一,掌执左右二十队勇字旗、大驾旗纛金鼓上直官军。 一,掌传令营旗牌,御用监盔甲、尚冠、尚衣、尚履什物上直官军。一,掌执大驾 勇字旗、五军红盔贴直军上直官军。一,掌杀虎手、马轿及前哨马营上直明甲官军、 随侍营随侍东宫官舍、辽东备御回还官军。提督内臣二,武臣二,掌号头官二,坐 司官五,见操把总三十四,上直把总十六,明甲把总四。此三千营之部分也。已, 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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