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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四 礼志上
案:《礼志序》,原本阙佚。
梁开平元年夏四月,太祖初受禅,乃立四庙于西京,从近古之制也。
唐同光二年六月,太常礼院奏:“国家兴建之初,已于北都置庙,今克复天下,
迁都洛阳,却复本朝宗庙。按礼无二庙之文,其北都宗庙请废。”乃下尚书省集议。
礼部尚书王正言等奏议曰:“伏以都邑之制,宗庙为先。今卜洛居尊,开基御宇,
事当师古,神必依人。北都先置宗庙,不宜并设。况每年朝享,礼有常规,时日既
同,神何所据。窃闻近例,亦有从权。如神主已修,迎之藏于夹室;若庙宇已崇,
虚之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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