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书签
第 167 卷 表七 外戚表
<< 上一章节 下一章节 >>
表七 外戚表 班书始立外戚恩泽侯表,辽、明二史因之。辽外戚不皆有封爵,然世选北府宰 相预政事。明则扬、徐二王仅假虚号,自后皆封侯伯。嘉靖间,诏不得与汗马馀勋 并列。惟分封大邑,带砺相承,未尝区以别也。清初,太祖娶于叶赫,草昧干戈, 制度未备。太宗、世祖娶于蒙古,追进崇封,外戚恩泽自此始。雍正八年,世宗诏 定外戚为承恩公。乾隆四十三年,高宗又诏后族承恩,与佐命功臣栉风沐雨、拓土 开疆者实难并论,俱改为三等公。名既专属,等复攸殊,裁抑制防,视明尤肃。用 是终清世外家皆谨守法度,无预政事者,不可谓非诒谋之善也。明史用班氏例,兼 及宦官、恩幸之得封者,尤清所未有。兹次第诸后族为外戚表。凡以外戚封,及其 家初有爵以外戚进者皆入焉。后族别以功封,仍列功臣世爵表。 国学网站独家推出

Search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