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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卷 志二十七 时宪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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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二十七 时宪八 凌犯视差新法上道光中,钦天监秋官正司廷栋所撰,较旧法加密,附著卷末, 以备参考。 求用时 推诸曜之行度,皆以太阳为本;而太阳之实行,又以平行为根。其推步之法, 总以每日子正为始,此言子正者,乃为平子正,即太阳平行之点临于子正初刻之位 也。今之推步时刻,虽以两子正之实行为比例,而所得者亦皆平行所临之点,则实 行所临之点,自有进退之殊。设太阳在最卑后实行大于平行,则太阳所临之点必在 平行之东,以时刻而言,乃为未及。若太阳过最高后实行小于平行,则太阳所临之 点必在平行之西,以时刻而言,乃为已过。故以应加之均数变时为应减之时差,应 减之均数变时为应加之时差,此因太阳有平行实行之别,以生均数时差也。然太阳 所行者黄道,时刻所据者赤道,因黄道与赤道斜交,则同升必有差度。如二分后赤 道小于黄道,其差应减,在时刻为未及。二至后赤道大于黄道,其差应加,在时刻 为已过。故以正弧三角形法求得黄赤升度差,变为时分,二分后为加,二至后为减, 此因经度有黄道赤道之分,以生升度时差也。按本时之日行自行所生之二差,各加 减于平时而得用时,由用时方可以推算他数,故交食亦必以推用时为首务,即日月 食之第一求也。其法理图说已载于考成前编,讲解最详,其图分而为二,且均数时 差图系用小轮。至考成后编求均数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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