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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卷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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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黄河 至正四年夏五月,大雨二十余日,黄河暴溢,水平地深二丈许,北决白茅堤。 六月,又北决金堤,并河郡邑济宁、单州、虞城、砀山、金乡、鱼台、丰、沛、定 陶、楚丘、武城,以至曹州、东明、钜野、郓城、嘉祥、汶上、任城等处皆罹水患, 民老弱昏垫,壮者流离四方。水势北侵安山,沿入会通、运河,延袤济南、河间, 将坏两漕司盐场,妨国计甚重。省臣以闻,朝廷患之,遣使体量,仍督大臣访求治 河方略。 九年冬,脱脱既复为丞相,慨然有志于事功,论及河决,即言于帝,请躬任其 事,帝嘉纳之。乃命集群臣议廷中,而言人人殊,唯都漕运使贾鲁,昌言必当治。 先是,鲁尝为山东道奉使宣抚首领官,循行被水郡邑,具得修捍成策;后又为都水 使者,奉旨诣河上相视,验状为图,以二策进献:一议修筑北堤以制横溃,其用功 省;一议疏塞并举,挽河使东行以复故道,其功费甚大。至是复以二策封,脱脱韪 其后策。议定,乃荐鲁于帝,大称旨。 十一年四月初四日,下诏中外,命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进秩二品,授 以银印。发汴梁、大名十有三路民十五万人,庐州等戍十有八翼军二万人供役,一 切从事大小军民,咸禀节度,便宜兴缮。是月二十二日鸠工,七月疏凿成,八月决 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十一月水土工毕,诸扫诸堤成。河乃复故道,南汇于淮, 又东入于海。帝遣贵臣报祭河伯,召鲁还京师,论功超拜荣禄大夫、集贤大学士, 其宣力诸臣迁赏有差,赐丞相脱脱世袭答剌罕之号,特命翰林学士承旨欧阳玄制河 平碑文,以旌劳绩。 玄既为河平之碑,又自以为司马迁、班固记河渠沟洫,仅载治水之道,不言其 方,使后世任斯事者无所考则,乃从鲁访问方略,及询过客,质吏牍,作《至正河 防记》,欲使来世罹河患者按而求之。其言曰: 治河一也,有疏、有浚、有塞,三者异焉。酾河之流,因而导之,谓之疏。去 河之淤,因而深之,谓之浚。抑河之暴,因而扼之,谓之塞。疏浚之别有四:曰生 地,曰故道,曰河身,曰减水河。生地有直有纡,因直而凿之,可就故道。故道有 高有卑,高者平之以趋卑,高卑相就,则高不壅,卑不潴,虑夫壅生溃,潴生堙也。 河身者,水虽通行,身有广狭,狭难受水,水益悍,故狭者以计辟之;广难为岸, 岸善崩,故广者以计御之。减水河者,水放旷则以制其狂,水隳突则以杀其怒。 治堤一也,有创筑、修筑、补筑之名,有剌水堤,有截河堤,有护岸堤,有缕 水堤,有石船堤。 治扫一也,有岸扫、水扫,有龙尾、栏头、马头等扫。其为扫台及推卷、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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