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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四 天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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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四 天文上 若夫法紫微以居中,拟明堂而布政,依分野而命国,体众星而效官,动必顺时, 教不违物,故能成变化之道,合阴阳之妙。爰在庖牺,仰观俯察,谓以天之七曜、 二十八星,周于穹圆之度,以丽十二位也。在天成象,示见吉凶。五纬入房,启姬 王之肇迹,长星孛斗,鉴宋人之首乱,天意人事,同乎影响。自夷王下堂而见诸侯, 赧王登台而避责,《记》曰:“天子微,诸侯僭。”于是师兵吞灭,僵仆原野。秦 氏以战国之余,怙兹凶暴,小星交斗,长彗横天。汉高祖驱驾英雄,垦除灾害,五 精从岁,七重晕毕,含枢曾缅,道不虚行。自西京创制,多历年载。世祖中兴,当 涂驭物,金行水德,祗奉灵命,玄兆著明,天人不远。昔者荥河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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