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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开始就应该对泰思坦白,但谁又知道爱从何时开始? 两股反作用力牵引着
我。我不愿她被我的换生灵故事吓跑,但又渴望把我所有的秘密都告诉她。然而就
像有只魔鬼到处尾随着我,钳紧我的嘴,不让我把真相说出来。她给了我很多机会
打开心扉,向她倾诉,而且也有那么_ 两次我差点说出来了,但每次还是犹豫不决
地住口了。
劳动节,我们去城里的棒球场观看家乡队对芝加哥队的比赛。
对方二垒的跑垒员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那么,‘封面男孩’有什么计划呢? ”
“计划? 什么计划? ”
“你们真应该出专辑。你们够那个资格。”她吃了一口涂满调料的热狗。我们
的投手让他们的击球手出局了,她欢呼一声。泰思喜欢这种运动,我为了她,只好
忍着。
“什么样的专辑? 封面上是其他人的歌? 你觉得能买到原版的人还会来买复制
品吗? ”
“说得对,”她边吃边说,“或许你们可以弄些与众不同的新歌。
写你自己的歌曲。”
“泰思,我们唱的歌不是我会写的那种。”
“好吧,如果你能写这世上的曲子,你会写哪种呢? ”
我朝她转过身。她嘴角上沾着一点调料,我想把它啃走。“我会为你写一支交
响曲,如果我办得到的话。”
她伸出舌头来舔嘴唇,“那为什么不写呢,亨利? 我喜欢有自己的交响曲。”
“假如我对钢琴认真一点就好了,假如我在学校里读完音乐就好了。”
“你为什么不回学校去呢? ”
没有为什么。双胞胎已经高中毕业参加工作。母亲当然也不需要我挣回来的几
个美元,而且费城的查理叔叔几乎每天都给她打电话,说他想退休后到这里来生活。
“封面男孩”作为一个乐队没有前途可言。我寻找着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我年
纪太大了,回去不合适。到四月份,我就二十六了,别的学生都才十八岁,他们看
上去完全不一样。”
“你只是觉得自己老而已。”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有125 岁了。她往后靠着椅背,观看剩下的球赛,再也不
提这事了。那天下午回家时,她把汽车收音机的频道从摇滚乐调到古典音乐,乐队
正在演奏马勒,她把头靠在我肩上,闭眼静听。
泰思和我走出门廊,坐在秋千上,静静地过了很长时间,一起喝着一瓶桃果酒。
她喜欢听我唱歌,我就唱给她听,然后我们就无话可说了。她的呼吸声咫尺相闻,
有月有星,蟋蟀唧唧而鸣,飞蛾在门廊灯光下徘徊不去,微风穿过潮湿的空气二这
一刻在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唤起了遥远的梦,不是今生,不在林中,而是那换
生前的生命。仿佛被忽视了的命运和欲望威胁着我一直想要创造的幻觉。要完全成
为人类,我必须屈服于真正的本性,屈服于最初的冲动。
“你觉得我疯了吗? ”我问,“这种年头去当作曲家? 我是说,有谁真会来听
你的交响乐呢? ”
“是梦想,亨利,你没法让梦想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你得做出选择,是要付
诸实践还是使之破灭。”
“我想如果不成功,我可以回家。找个工作,买幢房子,过种日子。”
她握着我的双手:“如果你不和我一起来,我会每天想见你的。”
“你什么意思,和你一起来? ”
“我在等待合适的机会告诉你,我被录取了。两周后开学,我决定要去读硕士
学位,在还不算太晚之前。我不想变成一个没有追求的老妇人。”
我想告诉她,年龄并不重要,我这时候爱她,两年后爱她,二十年、两百年后
依旧爱她,但我什么都没说。她拍了拍我的膝盖,依偎过来,我嗅着她头发的味道。
我们让夜晚过去了。一架飞机在我们和月亮之间的视野中飞过,那片刻的幻觉仿佛
虚贴在月球表面。她在我怀中睡着了,过了十一点,突然惊醒。
‘“我得走了。”泰思说。她吻了我额头,我们一起踱向汽车。散步使她从酒
醉中清醒过来。
“嗨,你什么时候上课呢? 如果是白天,我有时候能开车送你去。”
“好主意。说不定你自己也会想回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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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给了我一个飞吻,然后消失在方向盘后,车开走了。老房子瞪着我瞧,院子
里的树木朝黄色的月亮舒展枝丫。我走上楼,沉浸在脑海中的音乐里,去亨利的房
间,在亨利的床上睡觉。
泰思为何选择了杀婴行为这个课题,我百思不得其解。还有其他的选题:手足
间的竞争,长子的负担,有恋母情结的儿子,失踪的父亲等等。但她就是选择了杀
婴行为作为她在“家庭社会学”研讨班上的论文题目。当然了,因为我整天无所事
事,她上课时,我只是在校园里转悠,或者开车在市里兜风,我就主动提出帮她找
材料。她下了最后一节课,就和我出去喝咖啡喝酒,起先是为了探讨如何着手杀婴
这个题目,但到了后来,话题也就转到回校和我尚未开始的交响曲上。
“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里吗? ”泰思问道,“不能律己。你想当大作曲家,但
又从不写曲子。亨利,真正的艺术不是多说想当什么,而是多加练习。多练练音乐
吧,宝贝。”
我拨弄着咖啡杯的瓷耳。
“是开始的时候了,肖邦,别再和自己开玩笑,长大成人吧。从吧台后面出来,
和我一起回校吧。”
我尽力不把自己的焦躁和厌恨表现出来,但她说得一针见血,就像从一群牲畜
中剔除一头跛脚的。她给我来了个措手不及。
“你的事我都知道。你母亲对真正的亨利・戴很有眼力。”
“你和我母亲谈论我了? ”
“她说你一夜之间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小男孩长成了一个认真的大男人。亲爱的,
你不该再继续生活在你的头脑中了,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从椅子里站起来,俯过桌子去吻她:“好了,对我说说你的看法,为什么父
母会杀自己的孩子。”
她的题目我们研究了几个星期,在图书馆见面,或者出去跳舞、看电影、吃饭
时讨论这个话题。不止一次,我们关于杀死孩子的争论,引起周围陌生人的侧目。
泰思想了解这个题目的历史架构,便一头扎入现有的材料中去。我想要挖掘出一个
可行的理论来帮她的忙。在某些社会中,男孩比女孩受宠,他们在农场工作或者继
承财产,顺理成章的是,许多女婴因为不需要而被谋杀。但是在等级制不那么严格
的文化中,家中人口多,资源少,杀婴行为是因为家庭无力多抚养一个孩子,是一
种控制人口的残酷方式。好几周,泰思和我想不明白父母是如何决定哪个孩子该养,
哪个孩子该丢的。指导研讨班的劳瑞博士认为神话和民间故事也许能提供有趣的答
案,这样我才碰到了那篇文章。
一天傍晚,我在书架间查找时,发现我们图书馆惟一的一份《神话和社会》学
术杂志,出版日期相当近,共有三期。我翻着杂志,漫不经心地独自站在那里,这
时一个名字从页面上跃出来抓住了我的喉咙。托马斯・麦克伊内斯。接着,他那篇
文章的题目像刀子一样戳进我心口:《失窃的孩子》。
狗娘养的。
麦克伊内斯的理论认为,在中世纪的欧洲,如果父母生出一个患有疾病的孩子,
他们会刻意把孩子当做其他种类的生物。他们会说,魔鬼或“精灵”半夜里来偷走
了他们的亲生孩子,留下一个有病、畸形或残疾的小魔鬼,父母要么丢弃它们,要
么抚养长大。英国把它们叫做“仙灵孩子”或“换生灵”,法国叫做enrants chang6s,
德国叫做Wech―selbalgen (这两个词分别是法语和德语,都是换生灵”的意思。)
如果一个小孩没能茁壮成长,或者有某种身体或精神上的缺陷,人们就认为是这些
魔鬼的孩子造成的。如果家里有了换生灵,那家人不会把它留下来当做自家的孩子
养。父母有权遗弃畸形儿,他们能把孩子丢在森林里过夜,如果精灵不把它领回去,
那么这个可怜不幸的东西就会冻馁而死,或被野兽叼走。
论文记叙了几个版本的传说,包括十二世纪法国的圣灰犬崇拜。
一天,男主人回家发现看护孩子的猎犬嘴上淌着血。男人暴怒之下,把狗打死
了,后来却发现孩子没事,婴儿床边的地上死了一条毒蛇。
男主人知道自己犯了错,就为这头“圣灰犬”建了一座圣祠,以纪念它与毒蛇
搏斗保护了他的儿子。和这个故事有关的还有这样的传说,母亲会把患有“小儿病”
的婴儿带到林中的这种圣祠里,写个条子,把他们留给主保圣人和儿科医生:“A
saint Guinefort ,pour la vie onpour’h mott.”(法文:“圣居文福,生死
悉听尊命。”( 居文福就是那只狗的名字。) )
“出于孩子存活几率不大而故意将之杀害,这种形式的杀婴行为,”麦克伊内
斯写道:成为神话和民间故事,一直流传到十九世纪的德国、大不列颠爱尔兰,以
及其他欧洲国家,这种迷信还随着移民传播到新世界。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宾夕法
尼亚州西部的一个小矿队报告了一起失踪事件,不同家庭的十二个孩子消失在周圉
的群山里。
在阿巴拉契亚矿穴中,从纽约到田纳西,当地的传说产生了一种民间信仰:这
些孩子仍然在森林中游荡。
一则与一位年轻人有关的当代案例,反映了传说的心理学根源。“安德鲁”在
催眠下说出自己曾被“妖怪”诱拐。最近发现的一个身份不明的弦子,其事因至今
未得解释,他被发现溺死在附近的一条河中,据信是这些盗尸者所为。他说这地区
许多失踪的孩子都是被精灵所偷,毫发无损地生活在附近的森林里,而换生灵取代
了孩子的地位,在社区中过着孩子的生活。这类幻想,正如换生灵神话的缘起,显
然都是为了孩子走失或被盗引发的伤感问题而施加的社会保护措施。
他不仅把事情给弄错了,还用我的话来攻击我。“安德鲁”的上标指引读者去
看印制精良的脚注:安德鲁( 非真名) 揭开了妖怪亚文化模式的一个复杂故事。
他说,妖怪生活在附近的林区,一个多世纪来在镇上捕捉孩童。
他也强调说,他曾经是一个叫古斯塔夫・安格兰德的人类孩子,十九世纪中期
随家人从德国移民至此。更不可思议的是,安德鲁说他在前生是个音乐神童,而当
他在四十年代晚期变回人类后,又重新得到了这种音乐天赋。令人遗憾的是,他这
个复杂精妙的故事揭示的是深层次的病态发展问题,或许掩盖了幼年的某些受虐、
心理创伤或者被忽视的经历。
最后一句我读了好几遍才看清楚。我想嚎叫,想找到他把这些字塞进他的嘴里
去。我把纸页从杂志上撕下来,把损毁了的杂志扔进垃圾桶。“骗子,冒牌货,小
偷。”我一遍遍喃喃地说着,在书架间踱来踱去。好在我一个人也没碰到,否则谁
知道我会怎么发泄怒气呢。
发育不健康。病态问题。被遗弃的孩子。他根本不相信有我们换生灵,而且把
整个事情弄拧了。我们把他们从床上抓走。我们就像噩梦一样真实。
电梯“砰”的一响,像一声枪击,敞开的门口走来了图书管理员,她身材矮小,
戴着一副猫眼眼镜,头发朝后梳成一个髻。她看到我蓬头散发的样子就怔了一怔,
但她一开口,我就冷静了下来。“我们要关门了,”她大声说,“你该走了。”
我躲在一排书后,把麦克伊内斯的书页折成四折,塞进我粗斜纹棉布的夹克衫
里。她朝我走过来,鞋跟敲在油毯上,我试图改变自己的面容,但古老的魔力已消
失。我所能做的就是用手指在头发里耙了一通,站起来,抚平衣服上的皱褶。
“你没听见我说话吗? ”她站在我对面,像棵笔直的芦苇。“你得走了。”她
看着我离开。我在电梯口挥手道别,她靠在一排书架上,瞪着眼睛,好似知道我所
有的事。
天下着冷雨,我和泰思的约会迟到了。她的课几个小时前就结束了,这时候我
们应该在回家路上。我奔下楼梯时,想她会不会生我的气,但这种担心远远不及我
对麦克伊内斯的愤怒。街角的灯光下站着泰思,在雨里撑着伞。她走过来,把我遮
到伞下,手插进我的臂弯。
“亨利,你没事吧? 你在发抖,宝贝。冷吗? 亨利,亨利? ”
她把我拉拢来,两个人互相取暖,还不会被雨淋湿。她用温暖的手抚着我的脸,
我知道这个又冷又湿的夜晚是我告白的最好时机。
在伞下,我告诉她我爱她。我只能说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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