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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书信集 以失业为业 振亚兄: 我先剪一条今天台北的《中央日报》消息给你: 文星书店已改组 [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电]文星书店为谋求扩大业务及完成现代企业化组织,已 决定改组为文星书店股份有限公司,并于今天召开第一次股东会,选出黄少谷、端 木恺、邵华、许孝炎、魏景蒙、叶明勋、萧阿兹等七人为董事,张明炜为监察人, 并举行第一次董事会,选举萧同兹为董事长,邵华、叶明勋为常务董事。并决议由 董事长兼任发行人,另通过聘请胡汝森为总编辑,郑锡华为总经理。 新公司决定设置编辑委员会,聘请李荆莉、黄雪村、吕光。李廉、张继高、胡 汝森等六人为编辑委员,负责厘订该公司出版之基本方针。 看了这个消息,你自然会会心地了解:“文星书店,已经‘接棒’成功,但却 老年人接了青年人的棒子!” 这个名单听说是昨天决定的,我已在它决定前二十七天(本月一号),退回了 文星书店每月送我的五千元“看稿费”(可称做“月薪”),正式写信给孟能,表 示不干了。在这个名单中,你可以注意到没有萧孟能的大名,这也可算是“公平惩 治文星二元凶――萧孟能、李敖”吧? 你在台湾时,看了我那篇(我们对国法党限的严正表示),可是你却没眼福看 到“后果”:现在你总算看到了吧? 听说为这次“文星事件”,香港闹得很凶。我看到一些消息、评论和对我这篇 文章的转载;美国方面,《侨报》上也有专题的社论,表示不平。 你一月八号给我的信和二月八号给凤翰的信,都早收到,只是这一阵子忙着跟 文星分家,(你参观过我那不算小的书库,你该知道分家多麻烦!)所以耽误了许 多事,也迟迟没能给你回信,请别怪老弟。 你问《大学生活》复刊后,我可否写点稿子。此事我很愿意效劳,但很想多知 道一点的情形。如《大学生活》有没有进入台湾的自由?你们需要哪一种性质的稿 子?你又问今年香港书展文星参加不?据我所知,此间有关方面这次根本没通知文 星,大概是“弃如敝展”了!不过这次文星“改组”,从某些角度说,是一个“从 良”的起点,也许大官人们会不再嫉视它。过去的文星,萧孟能、李敖都不是国民 党,这次改组,济济多士,清一色都是“本党硕彦”,情况自然不同,我们要祝它 好运! 我个人方面,无所谓失不失业,盖我有生以来,还没找到过任何一个正式的职 业。我的大学毕业文凭,直到今天,还长捐箱底,一直没派到用场。这次本人“逆” 流勇退,乃是痛感于“内忧外患”,不得不尔,故连一最不正式的起码资生之“ ‘伪’职”,亦终于放弃。今后之路,亦极茫茫,台湾似乎已无敢用我的公私机构, 我打算完全靠写书过活。我计划出一点自己的“不惹麻烦或少惹麻烦的书”(如史 论、日记、情书之类),期为当道所容,勉强糊口。如果非查禁不为快,也盼能少 禁一二为感为祷。至少到目前为止,台湾还是聪明人说了算,聪明人对我,只是十 分讨厌,似乎尚未百分仇恨,至少还知道抓此现代“称衡”,必闹得天下皆知,必 横被害“不贤”之名,必示人以不广,未免划不来。并且他们也调查得清清楚楚: “李敖那小子,只是写文章,极不‘活跃’,更无政治野心,故亦不足为大害。” 所以,尽管台湾一些在朝的和在野的职业“文警”整天朝我硬戴大帽子,但在聪明 人的调查之下,知道那些工八蛋们纯系恶意栽诬,想借刀杀人,故亦不信王八蛋们 的王人叫。就凭这种事实,我李敖直到今天“生路日蹙”之时,还能自由写信,向 振亚老哥报告近况。思念起来,犹不得不手摸脖子,暗谢“皇恩浩荡”也! mpanel(1); 我的书,想在海外发行一些,聊示招待,并广销路。你是友联出版社社长,又 是马来亚文化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不知能否助我在海外发行上一臂之力?我第一 次可能出书十册(主要部分是我的史论、书信、情书之类),大体好销,不致惹当 道之忌。我愿意以稍低的折扣,尽快先收进现款。我这些书,正计划付利息借款筹 印,故对现款回笼,不得不重视。 你回香港后,陈刘笃来了,他们亚洲(新亚)出版社的代销业务也做得很起劲, 有一次我们吃了一顿饭,只是不熟。你若无代销兴趣,我打算问问刘笃看。总之, 以你我的交情,我必然优先把“麻烦”给你,极盼你开示你们方面的条件。 我打算花两年时间,纯粹用自己的著作赚一些钱,存一些钱,然后搬到郊区 (北投之类),“凄凉卧草莱”,做它“寓公”去也。到那时候,我准备花长一点 的时间去写几部专题性的学术研究,如“中国迷信史”、“中国娼妓史”、“中国 西化史”之类,不再或少写杂文,少放野火,“改过迁善”,做个“乖乖”。如果 当道者不给我这两年的谋生机会,我当然也没办法,我只好到一个光线稍差的小地 方,安心享受长期免费饭票! 信笔写来,已是清早六点,先就此告停,改日再向振亚大哥请安。并候 员霖兄好 敖之 一九六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深夜”六点钟 我已不用文星转信,我租了一个信箱:“台北邮箱24011号”。 谁来激烈? 一、寄王崇五夫妇 崇五老伯 岫容伯母: 真是好久不见了!没想到阔别这么久,也没想到府上已迁到中和乡! 谢谢你们的贺年片,谢谢“全家问您好”。我今年忙得竟一张贺年片也没寄, 失礼透顶,千万请原谅,请原谅! 孙智囗已于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美国结婚,新娘子是裕珩兄同班同学温撷云, 他们真可说是“有缘千里‘去’相会”!今年一月三十一号,我收到囗寄来的一封 信,里头附寄了一份美国《侨报》的巨幅社论,是替《文星》被查禁“呼冤”的, 可见此次“文星事件”影响之大。 我已于本月一号正式离开文星书店,其中原因,不说自明。我现在也无路可走, 只打算印点自己的书――不惹麻烦或少惹麻烦的书,混混饭吃而已。 今晚读崇五老伯十二年前写的那篇《丁先生言行侧记》,读到: 辛亥革命成功后,民国建立,先生应选为国会议员。民国二年,宋案发生,袁 世凯将不利于民党,对国会议员中之民党分子,尤视为眼中钉,时先生族人某游宦 京师,日哓哓于先生之侧,力劝先生委曲以缓祸,先生愤然曰:“让老袁把我的头 拿了去吧!” 这段故事,使我感触老半天!丁惟汾先生在这件事情上,真是英雄好汉。当然 鼎丞(即下惟汾――编者注)先生活到今天,不必再“委曲以缓祸”了。因为在 “民党”当政的今日台湾,“委曲以缓祸”的,当然不会是“民党”啦! 我在旧书摊上,买到一本《中华民国大学志》,上有鼎丞先生亲题送人的字, 颇为难得。 我建议岫容伯母不妨以“坐牢资历赛过王崇五”的经验,写一点狱中的回忆, 我深信那将是中国人权史、狱政史的好材料,对将来社会的改革,必将大有裨益。 崇五老伯也应尽快把中共早期党史的“独得之秘”(如吴廷康、杨明斋等人的 媒介作用等等),整理出来,对“知己知彼”的工作上,当大有帮助。目前,“知 己知彼”的工夫,做得实在不够。政大教授王健民写了《中国共产党史》三巨册, 拿到中正书局卖了一天,就不准再公开卖了!此事王健民现在还在力争中。准此以 观,在“知彼”的“标准”和“公开度”还没明确以前,崇五老伯欲把“独得之秘” 印行问世,似亦非得先取得“特准”不可也! 草草奉上几句,聊表感怀之意。改日当亲去府上。面候起居。敬请 双安 并祝 裕珩兄嫂及阖府青少年男女士大好! 李敖 敬请 一丸六六年四月二十日夜四时三刻 二、再寄王崇五夫妇 崇五老伯: 七号(周末晚上)承赏饭,自当如约前往,先致谢。并请转告伯母,千万要吃 “家常便饭”,一如往例最好。过去我在府上吃饭,每次都吃得最饱,这还是因为 “祖籍山东潍县的关系”――人家是“乡音未改”,我则是“乡味未改”也。 只有伯母做的饭,最能有“乡味”,我这个结论,您该是最好的证人。 最近我又被在朝的和在野的“思想警察’们大围剿,至有以“卖国”相诬者, 真是千古笑谈!“国”岂易“卖”也哉?尚有“国”可“卖”也哉? 久不读旧诗,今晚心血来潮,特抄陆放翁《过广安吊张才叔谏议》,聊寄今古 相知之意也! 春风匹马遇孤城, 欲吊先贤涕已倾。 许国肺肝知激烈, 照人眉宇尚峥嵘。 中原成败宁非数? 后世忠邪自有评。 叹息如人真未易: 流芳遗臭尽书生! 此请 双安并颂 阖府大吉 李敖 敬上 一九六六年,又是五四了! 一个作家的反叛 亲爱的酒鬼(醉鬼?): “不为酒饮,乃为醉饮”,古人之言,君实证之。 这几天苏联作家Kuznetsov在英国请求政治庇护事件,颇使我注意。在苏联,竟 还有放他出境再被他逃掉的“自由”!一些整天骂苏联的“非铁幕”国家,当然不 会发生这种尴尬事,因为没有“放他出境”,所以自然美名在外(可是人不在外)! 人都他妈的成了“内人”! 八号登出他的声明和三封信,真动人。他说:“If I were not a writer,I m ight have been able to bear it.But,since I am a write,I can't.”(大意为: 如果我不是个作家,或许我还能忍受,可我难以忍受的是自己偏偏又是个作家―― 编者注)Kuznetsov又声明:“……I solemnly declare that Kuznetsov is a di shonest,conformist, cowardly author.I renounce this name.”(大意为:我庄 严宣告我,库兹涅佐夫,是一个虚伪的、守旧的、懦弱的文人。这一名字,我拒绝 承认――编者注)他可真行! 我在台湾,所差强人意的是,我尚没有否认什么的必要。文星以来,我没写过 任何我不高兴写的。区区记录,得来亦颇不易! Kuznetsov又致书宣布退出the Union of Writers of the U.S.S.R.,不管如何 天翻地覆,我尚不致如此。因为我从不加入什么文协和青协。区区傲骨,岂易致哉? 今日台湾作家,能拒统制文艺势力如此者,又有谁哉? 在可诅咒的时代里,“有所不为”竟成为不易达到的美德――懦夫式的自豪美 德,你说多该可叹! 不能出境的在家里坐的“作家” 一九六九年八月十一日夜深 有书,或可便中代访: 一、友联:《自由之道》、《自由主义者的信念》 二、文会出版社:《香花怎样变成了毒草?》 三、宇宙出版社:《古代采补术搜奇》 四、龙门书店:《读经问题》 还有你答应的大屁股画报之类。 有一种Oivetti牌Editor型的打字机,台湾卖两万七千,不知香港卖多少?我对 此打字机极感兴趣。 ※ ※ ※ ※ ※ 你的问题似乎还是想得太多,写得太多。结果流于“自我陷溺”(self-absor ption)。受过良好思想方法训练的人,该先学会想得清楚,写得简单。过度的想和 写,会使一个人糊涂而入迷津。流弊和吃得太多等无异――“是所至嘱”。 附录(略――编者) 论识货 伯群: 多谢你和“六只小母羊”来看我。你的信,答复如下: 一、你说: 在我们这个奇怪的世界中,有不少不了解你的人,站着远远的臭骂你;也有不 少不了解你的人,靠在你耳边甜言蜜语;但是,有没有真正了解你的人,当面(不 只是形式上的对面,也是心情上的对面)斥责你呢?如果没有,这是你最大的损失。 我真希望有能当面斥责我的人,但是,谁有资格向耶稣口里的那个女人丢石头呢? 斥责我的人,必须先深知我,深知我以后,他又从何斥责呢?深知我的人,必然对 我的天路历程充满同情与哀拗,赞助与钦迟,他又斥责什么呢? 二、你说: 也许你真是“独行使”的人物,真是如此,那倒也好;若是反对某一集团,而 无意间受另一集团左右(或者利用),这是一个天才的悲剧。 我很感谢你的提醒。但我早就注意到这一可能。也许,在情绪上,我对左右或利用 我的人有好感――为了他们真识货,《水浒传》阮小五、阮小七“手拍着脖项”说: “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虽然在理智上,我清楚知道集团与集团之间到底有 没有不同。(上海流氓杜月笙说“人家利用我,是看得起我。”其言其实蛮有哲学 味,虽然有点阿Q。) 三、你说: 一个绝顶聪明的人,有可能被一群绝顶愚蠢的人所害,这点请您注意。(不过, 到目前为止,您倒是仍然保持头脑清楚,就看以后了。) 你说得最对。我一生最痛苦的事,就是被一群绝顶愚蠢的人纠缠、拦路、打击、陷 害、嫉妒……其中有敌人,也有朋友和亲人。我这种遭遇,比一般情形严重得多, 严重到这些人要用招待记者、打官司、告密等方法对付我。这种情形,早在十五六 年前就开始了,目前只是第二梯次而已。 李敖 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记]《水浒传》第十四国记阮氏三雄论识货,有此二段: 一、阮小七说道:“‘人生一世,草生一秋!’我们只管打鱼营生,学得他们 过一日也好!”吴用道:“这等人学他做什么!他做的勾当不是笞杖五七十的罪犯, 空自把一身虎威都撇下?倘我被官司拿住了,也是自做的罪。”阮小二道:“如今 该管官司没甚分晓,一片糊涂!千万犯了迷天大罪的倒都没事!我弟兄们不能快活, 若是但有肯带挚我们的,也去了吧!”阮小五道:“我也常常这般思量:我弟兄三 个的本事又不是不如别人。谁是识我们的!”吴用道:“假如便有识你们的,你们 便如何肯去。”阮小七道:“若是有识我们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若能够 见用得一日,便死了开眉展眼!” 二、阮小二道:’‘我弟兄三个真真实实地并没半点儿假!晁保正敢有件奢遮 的私商买卖,有心要带挚我们?一定是烦老兄来。若还端的有这事,我三个若舍不 得性命相帮他时,残酒为暂,教我们都遭横事,恶病临身,死于非命!”阮小五和 阮小七把手拍着脖项,道:“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 坐假牢与判假刑 ――给法务部林司长的一封信 荣耀兄: 信是我――你的老同学李敖――写的,不要怕。 严格说来,好像二十五年不见了,你还是小胖子吗? 黄,冶说你做官做得小心翼翼,讲话讲得欲说还休,我听了很难过。不过这次 你在所谓“全国狱政会议”上发表谈话,建议每一位法官在不受特别礼遇之下,与 一般囚犯一样在监狱里关个一两天,用身受其苦的经验,以供行使职权时的参考。 你这谈话,倒扳回我对你一点好感。你一直跟着国民党跑得太久了,使我一直无法 对你有好感了!。 你的用心,屏东地方法院院长管国维却有漫无心肝的怪解释,他在八月二十三 日的《联合报》上,以性牢的滋味毕竟不好受――谈建议法官坐牢)为题,说: 林司长有见于监所人满为患,管理困难,递寄望于少关少押;而关押之权又不 在狱政人员,于是乃有请法官先坐牢之奇想,其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但如真的要 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尽量不用关押,却也是相当危险的。 因此他认为: 监所房舍如已确因犯罪增加而不敷应用,为确保社会治安和良好的法治秩序, 国家在此方面再稍增加投资,仍旧是有其必要的,似非一味疏成监所人犯所能解决 问题,据统计目前在监执行人犯半数以上的刑期均在一年以下,如果将这些受刑人 一律不执行,监狱拥挤的情况固然可以不存在了,但社会秩序的隐忧,恐怕又要与 日俱增了。 这是典型的酷吏口吻了。他最后说: 由于是不是要请法官先坐牢的争论,经由与狱政有关官员之口,为在监执行受 刑人及在押被告请命,至少说明了一点,坐牢的滋味毕竟是不好受的,如果因此而 能使一些已有犯罪倾向的人威慎恐惧,不致犯罪,倒也未始无益,这恐怕也是林司 长当初所万万没有料想得到的一大收获。 把你林荣耀的谈话,做这样的曲解与“收获”,这不是太可恶了吗?这种司法 界的酷吏,他们整天抓人关人判人,从没心存“戒慎恐惧”之心,他们完全不知自 己反省他们用刑之滥,反倒一再要求“再稍增加投资”来盖新的“监所房舍”,这 种心术的人,用来做法官,整天断人生死,决人自不自由,这不太危险了吗? 《孔丛子》说:“古之听讼者,恶其意,不恶其人。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 生,乃刑之。……今之听讼者,不恶其意,而恶其人,求所以杀,是反古之道也。” 这段话所说的“意”,是犯罪的因果;所说的‘认”,是犯罪的本人。《孔丛子》 说远古的执法者,他们厌恶的对象是犯罪的因果,而不是犯罪的本人,要研究这种 因果,并不是以制裁犯罪的人而为快。《孔丛子》批评那时候的执法者,就不如远 古的了,说他们不研究犯罪的因果,反倒以制裁犯罪的本人而为快。所以前者是 “求所以生之”(找使他不判死刑的路子),后者却是“求所以杀”(找判他死刑 的路子),两者心术是根本不同的。 欧阳修《泷冈阡表》里记他母亲回忆他父亲说:“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 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曰:‘生可求乎?’ 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蚓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则知不求 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这位回家还加班的 执法者相信有时候,是能为犯人找到活路的。正因为可以找找看,所以不去找就判 人,就会遗憾了。试想常去找活路,都不免要判人死刑,何况有些执法者,根本就 唯恐不判人死刑呢? 从这两段古书中,可以看到,今天那些徒知以“增加投资”来盖监狱和刑场的 人,他们的心术,可真古今辉映了! 总之,今天的许多法官,他们根本缺乏仁心仁术,根本不知道在目前的腐败狱 政之下,刑是不可以乱判的。因为判人的基础必须要有四个相对条件:一、司法公 正的相对条件(要国民党不能干涉审判,法官不能贪墨);二、司法制度的相对条 件(要制度合于基本条件,如须兑现孙中山保证的陪审制等);三、最低处遇的相 对条件(要合于一九五五年联合国《在监人最低处遇标准规则》);四、假释制度 的相对条件(要假释得够比例,并且不靠关系与红包就可依法假释)。以上四个相 对条件,目前官方都做不到,做不到,却要整天抓人关人判人,这又叫什么司法公 正呢?这样的法官,又叫什么公正廉明呢? 结论是,法官明知“狱犴不治,不可刑也”的道理,却还抓人关人判人,这样 的法官,心术就太有问题了。这样心术有问题的法官,纵使如你所说,去“坐假牢”, 又有什么用呢?如果反其道而行,不要法官客串囚犯,而要囚犯客串法官,来次 “判假刑”,你看会有什么戏剧效果呢?三十三年的积怨,恐怕能得好死的法官, 不会很多吧? 所以,你的法官“坐假牢”的提议,最后只是“好玩”而已。 写到这里,我劝你看看奥斯本(Thomas Mott Osborne)那本“坐假牢”的专书 ――《狱中身历记》(Within Prison Walls)。奥斯本是一九一三年纽约州监狱改 良委员会会长,他坐了七天假牢,一九一四年印出这本书。这本书可以告诉你,你 的建议是乌托邦的,除了有一点讽刺,别无其他作用。不过,在这众口一声的官场 里,你老兄忽然思出其位,做了这么一段大胆的谈话,也算一次空谷之音了。 李敖 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 自大者言 彦增: 所命之书已转到,不能不抗命,因为我已隐居,不见人了,当然也就不能接受 你家大小姐的访问。但是大小姐面子还是很大很大,所以,我提一折中办法,如大 小姐愿意以书面问题提出,我保证以书面奉答。她们学新闻的,重点在from the h orse's mouth,不在to look a gift horse in the mouth.所以,对这一模式,希 望我不是to mount the high horse也! 我想,大概只有像你这样深知我的老朋友,才对我这种“关门自大”的态度, 不以为异,也毫不见怪。不深知我的人,就不习惯我这种大模大样了。其实我的自 大,从不表现在脸上,只是表现在身上,我从无“满脸骄气”,却总有“一身傲骨”。 这种傲骨,如今表现在“拒人千里之外,而不拒人于‘千秋’之外”上面,就更一 发而不可收拾。我每月在千秋评论上用印刷品呼么喝六,的确床免张狂了一点,神 气活现了一点,只有深知自己的老朋友,才能消受得起,不是吗? 我认为,自大如果变为一种施教或武器,自大是可贵的。李鸿章、戴高乐,都 是出了名的自大的人,他们在受别人气的国势里,居然能以气势凌人,以自大获得 别人的慑服与尊敬,这真是了不起的事。但是,李鸿章、戴高乐他们这种大模大样 的外烁,都因为在内心中,他们真的都有“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 自许气魄,所以“诚于中,形于外”,就是有那种架式,并不是演戏,而是真的合 我其谁的。我这种看法,你以为如何? 你的回忆录(尤其是战乱部分的),务必趁早写出来,给苦难中国作见证。你 的新娘子太好,家庭太美满,难免缺乏战斗气氛,所以写作量太少,实在该打。我 建议新娘子要对你凶一点、坏一点,这样才有助于你的写作。王夫之一边眼太大吵 架,一边向学生上课,可资借鉴。愿你们举行一次家庭会议,通过同室操戈打成一 团纲领,这样你才好做大文豪。 前天到台大附近买书,快步走了一小时,走得尿来了,决定到温州街第一宿舍 老巢去撒。不料到了第一宿舍,发现屋顶也没了,门窗也没了,完全是荒烟漫草的 前奏了,回想二十五年前,我们在第四室称王的一段往事,再说青春永驻,岂非自 欺之谈?如今你家大小姐已是新一代大学生了,我们的大学时代,已经随第一宿舍 而去了,欲尿祭而不可得了。台大几乎全变了,唯一没变的,是训导处箝制学生言 论,最近台大“大学论坛社”被罚停社半年等事件,你倒不妨比较一下。 敖之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乱世中的一个感想 荣文: 六日信转到。 自“隐而不退”以来,所有朋友都不见面,当然路上、饭店里碰到的情形发生, 也不会不理朋友,也会嘻嘻哈哈。 唯一的例外是负责每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印务的“出版生意上的朋友”, 但也四十多天不见他了。我试验以遥控方法解决印务上的困难,试行了四十多天, 成绩尚好。 你也许会怪我别扭、矫情,其实这是爱惜生命之道、充分发挥打击力之道、乱 世中不失掉自我之道,也是“看破红尘”仍要独力救世之道。此中真意,也许要多 年以后,才能为一般人了解。 阿胜接手出版的《殷海光先生文集》(二)中,页一三八八有段海光这样一段 给何友晖的信: 李敖从前托人告诉我,说我“为人应世笨拙不堪”。我想他的话是有相当道理 的。第一,他为人应世比我灵巧得太多;第二,他跟人接触,最根本的着眼点就是 自卫,因此他总先假定人是坏的。我的自卫意识远落在求真精神之后。我跟人接触 时,尤其是跟青年接触时,常不假定他别有用意;除非确有明证来证明他是别有用 意的,我不轻易下这样的判断。可是,等到有了明证时,我已经吃亏了。然而,我 无悔,我并不因此对人类绝望。一个理想主义者常常不免要为他的理想付出这类吃 亏的代价的。我们没有决定性的理由(decisive reason)来断言这个地球上没有真 诚的人。我们可以虚,也可以寻找,与我们共心通灵的人。我想你们在香港可能交 接到不少朋友。当然,时至今日,仅靠言词不足以知人,我们还得在共同的工作里 交友。殷海光不知道,在乱世中,一般人做人品质已经被扭曲成到何种程度,这种 扭曲,即使我们“不后悔”,但是我们又哪来那么多的精力与机会去付“代价”呢? 回想这二十年来,我做了一些功德,但是所付“代价”之大――不论是心理的(包 括名誉被毁等等)、生理的(包括被刑求等等)、自由的、时间的、金钱的等等…… 已足以痛加检讨,检讨之下,虽然“并不因此对人类绝望”,但是对“碰”、对 “寻找”那些“与我们共心通灵的人”,却觉得不宜再花太多的生命了。珍惜余生, 反求诸自己,做千秋大业,才是来日无多的智者该做的事。因此我才决定:成品是 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共同创造出成品,才是朋友的最大意义,其他一切,在此时 此地,实在没有什么意义了。 问候你和新娘子 敖之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人见人怕鬼见愁 绝子如晤: “万岁评论”第五期又被查禁,又是阁下和我惹的祸。阁下惹祸的文章是《钱 学森所代表的问题》、《头发政治述奇》两篇;我惹祸的文章是《五四没有这种精 神!》、《老兵永远不死,因为要做老牛》两篇,阁下与我共同的罪名是“攻汗政 府,公然为匪宣传,挑拨政府与人民情感,严重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 这罪名不轻,幸亏阁下与我,身背此类大中小之罪,盖有年矣;一身是毒,毒得有 免疫性矣。所以罪上加罪,也不过戴帽子者谆谆,被戴帽子者藐藐,一切也没什么 了不起矣。 有趣的是国民党动辄说我们“影响民心士气”,我真有“臣惶恐”之感。“臣 惶恐”者何?有二极端说法:一、民已无心、士已元气矣,又何来影响之有?二、 民心如火、士气如虹,被我们影响了这么多年,却丝毫奈何不了其火其虹,又何来 影响之有?所以,正反二说,皆不足以为我辈光宠,说吾侪“影响民心士气”,真 是太抬举我们了,我们真是不敢当不敢当了!U们,我愿同他们直接谈判,他们有本 领欺负我好了,不要欺负小生意人。出版商听了,如释重负,赶忙把话传过去,不 料回话竟是:“没人敢同李敖那家伙见面,因为见了面,后患无穷,跳到黄河也洗 不清广看到了吧,绝子阁下,他们国民党人人怕我三分、寒我六分,他们只敢在背 后跟我来公文政治,可是不敢当面同我“沟通”,因为怕翻在阴沟里! 做人凶狠到这种人见人怕鬼见愁的境界,亦云高段矣! 敌人以外,党外人士也一样。党外人士,不论老中青,通通对我敬而远之。流 传的说法是:“李敖是得罪不起的,但跟他也无法不做朋友,因为做他的朋友固然 怕怕,做他的敌人更是怕怕。只好敬而远之,虚与委蛇,不要被他流弹射到,就阿 弥陀佛了!”唯一大家尚堪自慰的是李敖很够朋友,疏财仗义、侠骨柔情,所以一 般说来,大家都很安全,只是不小心会被他棒喝一下,不过只要是他朋友,就会大 事化小、小事化无,并不严重。 清朝彭玉麟对联:“烈士肝肠名士胆,杀人手段救人心。”我在中学就读到, 颇喜其正直与剽悍。爱因斯坦说现在世界最缺乏的是善意与力量的结合,有善意者 多无力量,有力量者多无善意,我觉得我自己真是这一结合的一个样板。可惜的是, 堂堂湖海之士,只合在小岛称雄,真是他妈的! 敖之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六日 善有恶报又何妨! 廷昱: 延朝狱中接风你大嫂,所提范滂之言,在军法处那种接见的限制里,是说不清 楚的。廷朝的用心,细查《后汉书》范滂传,可以明白。范滂传说: 建宁二年(建宁是汉灵帝年号,二年是公元一六九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 捕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闻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 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想一起和他做通缉犯)。曰: “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 手!”其母就与之诀。滂向母曰:“仲博(范滂字孟博,仲博是他家老二)孝敬, 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范滂的爸爸范显,故龙舒候相也)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 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与李、杜(李膺、杜密)齐名, 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顾谓其子曰: “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行路闻之,莫不流涕。 时年三十三。 范滂这次坐牢,不是第一次,他在汉灵帝爸爸汉桓帝统治时代,就坐过牢。《后汉 书》记录如下: 后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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