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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以后的小说批评派红学(1) 红学进入五十年代,开始了自有红学以来最不寻常的经历。不论是胡、蔡论战, 还是考证派红学在材料方面惊喜的发现,影响的范围都是在学术界之内。只有五十 年代初期环绕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研究展开的讨论,波及到了整个社会,甚至 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生活。就红学的发展来说,这当然是不正常的。但笔者无意重新 探究那场讨论的前因后果,更不想对学术以外的现实政治因素细加辨析。只愿指出, 如果单纯从学术的层面着眼,当时对俞平伯的研究红学的角度和方法,存在很大的 误解。李希凡和蓝翎在批评俞平伯的第一篇文章中,即表示不赞成把考证的方法运 用到艺术形象的分析上,认为:“考证的方法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活动,辨别时代 的先后及真伪。俞平伯先生却越出了这个范围,用它代替了文艺批评的原则,其结 果,就是在反现实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泥潭中愈陷愈深。”李希凡、蓝翎:《关于 “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红楼梦问题讨论集》第一集,第67页,作家出版社1955 年版。显然没有将俞平伯的文学考证和胡适的历史考证区别开来,忽视了俞先生所 追求的小说批评与文学考证合流的特征,这是非常大的误解。 误解的后果是多重的。俞先生本人固然因误解而蒙冤,障蔽了读者对他的红学 研究的理解,就研究方法而言,则使考证与小说批评分道扬镳。从作品出发的文学 考证,和小说批评原无矛盾,包括分析艺术形象,也可以辅之以考证的方法。现在 视两种方法如水火冰炭,以为绝对不能相容共济,必然造成对文学考证和小说批评 的两伤。但另一方面,由于对俞平伯的批评发展到对整个红学考证派的批评,带有 向占主流地位的考证派抗争的性质,客观上可以为小说批评派红学的发展造成有利 的环境。 事实上,五十年代以后,依据小说批评的原则和方法研究《红楼梦》,是畅行 无阻的。正是在这种有利的环境之下,小说批评派红学枝叶日趋繁茂,结出了较丰 硕的果实。 李希凡、蓝翎的《红楼梦评论集》,收论文十七篇,是作为参加1955年至1956 年《红楼梦》讨论的成果,由作家出版社于1957年出版的李希凡、蓝翎:《红楼梦 评论集》,1957年1 月由作家出版社出版,1963年再版,1973年3 版。。这本书大 致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等九篇文章,以思 想论争为主;第二部分八篇文章,侧重于正面立论。今天看来,第二部分更有学术 价值,基本上运用的是小说批评的方法,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红楼梦》思想成就和 艺术特征,对贾宝玉典型形象的意义和《红楼梦》思想倾向的辨析,堪称一家之说。 他们反复说明,贾宝玉的身上存在着新的因素,具体地说就是个性解放的内容,这 与明、清之际因社会结构的变化而产生的进步思潮相互辉映。因此宝、黛的悲剧是 “社会的人的悲剧,而不只是个人的悲剧”参见《红楼梦评论集》第125 至第127 页。。 就立论的基点来说,与上面提到的陈觉玄的《红楼梦试论》,当然不无重合之 处,但他们对这一思想的探讨在理论上又深入了一步,论证显得更加坚实。例如对 贾宝玉的形象内涵和思想动因,他们分析道: mpanel(1); 贾宝玉以一个叛逆者的光辉形象,出现在腐朽的散发着霉烂臭气的封建贵族生 活的环境里, 出现在死抱着顽固的道统形式的封建统治者的人群中,出现在毁灭 着生活的美和理想的吃人的礼教制度面前,这种现实与他的生活直接而密切地联系 着。他的反抗也只能从这里开始,因而他所提出的要求也就最突出鲜明地表现出与 这种现实直接对立的色彩。他的要求虽不可能是自觉地代表着但在客观上却体现着 符合着社会的进步要求。他反对笼罩着生活的压迫、痛苦、哀伤、牺牲的烟雾,追 求贯串着愉快、欢笑、青春、幸福的基调的合理的人生――不仅是在爱情领域里, 而且是在整个生活领域里。透过这种要求鲜明地反映出了人生的道路问题。它表明 了封建社会所规定的人的生活不是真正的人的生活,而是奴隶的生活。真正的人的 生活应该是平等自由的,不受任何干预而独立地发展自己的个性。就历史的性质说, 这明显地具有了与封建社会不同的新的意义,标志着个性的觉醒与要求个性的解放, 这是贾宝玉悲剧性格中最根本的也是决定性的因素。在那样一个强大的现实的压力 之下,贾宝玉体现出了这种要求,绝不能解释为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是反映着历 史发展的要求下的新课题。李希凡、蓝翎:《红楼梦评论集》第1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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