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书签
夹缝中的“游走”(4) 在解决分配问题上,早在1958年李立三还主张实行工龄津贴的制度。 1958年2 月15日,李立三在接见湖北参观团时讲道:“老工人的福利,一点也 不能降低,一个钱也不能够减少……所以,我考虑应该采取工龄津贴的办法。过去, 有人反对搞工龄津贴,说这不是按劳取酬。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在我国的工资政 策上,提出实工龄津贴,李立三是第一个人。 mpanel(1); 李立三讲了他主张实行工龄津贴的三条理由:“第一,劳动有现在的劳动,有 过去的劳动,劳动也有积累。工龄越长,贡献越大,还是按劳取酬。第二,实行这 种办法,有鼓舞作用。社会主义制度优待老工人,鼓舞新工人,使工人能够安于本 行。社会需要小学教员、勤杂工、低级技术工人,他们都不安心于自己的本行,而 这些工种又是社会上不可缺少的,只有稳定,才能提高。要叫他稳定,必须有工龄 津贴。第三,这样做,不至于因调整不合理的福利待遇,过多地影响到老工人的收 入和生活。”

Search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