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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1) 新中国成立初,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多数的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私营工商企业, 怎么样才能把这些企业中劳资双方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实现“发展生产、繁荣 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方针,正确解决这些企业中的劳资关系,成为当 时一个十分紧迫的重要问题。 关于私营企业中的劳资问题,李立三根据毛主席的讲话精神,作过多次阐述。 早在1949年5 月1 日,李立三在华北职工代表大会上就对“发展生产,劳资两 利”政策作了详细说明。他说:“‘发展生产,劳资两利’应当成为私营企业中劳 资双方解决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发展生产,劳资两利’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 是,只有‘发展生产’,才能达到‘劳资两利’;另一方面是,只有实行‘劳资两 利’政策,才能达到‘发展生产’的目的。”最后还就“怎样实行劳资两利的政策” 作出了十分明确的回答。 在1949年7 月23日至8 月16日召开的全国总工会工作会议上针对当时一些工会 和工人群众在处理和对待劳资关系方面存在着偏差和不正确的现象,把劳资关系问 题也作为会议的中心议题之一。8 月13日李立三就劳资关系作了长篇讲话,专题讲 述了毛主席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他说:“在新 民主主义阶段,私人资本还要起积极作用,还要起进步的作用,所以在新民主主义 阶段还要允许私人资本存在,并且还要扶助那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发展。” 李立三指出:“这个问题是有争论的。有个别同志或者有另外的说法,以为革 命胜利,打败了国民党,推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以后,就只有无产阶级 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了。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他没有看到,在政治上推翻了帝国 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并不等于中国民族解放就已最后完成了。” 在劳资关系问题上,李立三对如何具体落实“劳资两利”的政策,做到既能保 护私营企业职工的正当利益,又能防止某些职工的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花费了很 多心血。他主持制定了处理劳资关系的三大文件:《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 《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劳动争论解决程序的 暂行规定》等,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工会组织处理劳资问题的重要依据。这三个文 件都是在1949年7 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作会议上通过,11月22日经全国总工 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后颁发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城市总工会将这三个办法提 请当地军事委员会或人民政府予以采纳,作为处理这三个问题的法规,予以公布施 行。《通知》强调指出:《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适用于一切私营工商企 业,“可以作为处理劳资关系的准则”。它为在这些企业中贯彻“发展生产、繁荣 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和劳动政策,提供了法律保障。该办法共30条, 规定:“劳方有参加工会及一切政治及社会活动之自由与权利,资方不得限制”, “各工商企业的管理规则及工作场所之工作规则,由资方拟定,经工会同意送请人 民政府劳动局备案后,劳方须切实遵守”,“工会认为资方对工人、职员之处分与 解雇不合理时,有向资方提出抗议之权”。这个《办法》对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 在雇佣、解雇、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女工保护、病伤待遇、劳动纪律、奖惩等 方面的其他权利与义务都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对避免劳资纠纷, 发挥职工的劳动热情和资方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实现“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目 的,起了重要作用。 《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暂行规定》,共14条。对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稳定劳动 秩序,促进生产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这个《规定》,在全国施行一年后,经过修改 为《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于1950年11月6 日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 式批准颁布。其中规定:一切国营、公营、私营、公私合营及合作经营的企业中的 劳动争议,均须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处理。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机关为处理劳动 争议的机关。此外,对争论的范围、解决争议的程序等做了具体规定。 mpanel(1); 1950年3 月7 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专门讨论人民 政府的劳动政策。参加会议的有劳动部门和工会的负责同志,还有工商界的代表。 李立三请毛主席和朱总司令在怀仁堂接见与会代表,董必武作了政治报告,使大家 受到很大鼓舞。李立三在会上作了《劳动政策与劳动部的任务》的报告,指出:新 中国劳动政策的总方针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他说, 只有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才能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他要求工人阶级 在公营企业中要负起搞好生产的全部责任,在私营企业中也要负一半甚至一半以上 的责任。他针对解放后一些私营企业工人认为生产得越多被资本家剥削得越多的不 正确想法,指出当前我国最大的问题是生产不足,私营工厂生产的增加,首先是增 加国家的财富,人民的财富,然后才是替资本家创造利润,并且工人可以在人民政 府的法令保障下,用同资本家建立劳资协商会议和订立集体合同的办法来达到劳资 两利。这样,就澄清了干部和工人中的某些模糊认识,也使资本家了解了人民政府 的劳动政策,不同程度地消除了顾虑。对促进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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