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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樵福州路击毙赵铁桥 李国杰(1881―1939, 字伟侯, 号元直)是李经述的长子,李鸿章的长孙,承 袭了李鸿章一等侯爵的爵位, 清末曾任散轶大臣,1906 年任广州副都统, 次年调镶 黄旗蒙古副都统,1908 年任农工商部左丞, 当时住在北京府学胡同五号。1910年他 出使比利时, 把房子卖给了盛宣怀, 归来时已是民国。 袁世凯原本对他另眼看待, 民国初让他继续留任比利时,1914 年回国后还让他 当了参政院参政。可是袁大总统要当皇帝, 他又看着不顺眼, 在“晋见”逊清隆裕 太后时, 说了几句袁世凯的坏话, 不想密探把话传到了袁世凯的耳朵里, 于是风声 鹤唳, 吓得他赶快逃到上海。 他进入轮船招商局董事会是在1916年, 经董事会选举当了董事,1924 年又选为 董事会会长。可是他的命不好, 在他任董事长之前一年, 轮船招商局由于种种原因 开始亏损, 年亏损达一百六十余万银, 为开展业务已向各庄户挪借三百余万, 加上 上海光复时沪军都督陈其美向轮船招商局借款达一千万, 轮船招商局以一部分栈房 和市房作抵押, 向汇丰银行抵押借款一百五十万两, 至此时仍未见归还。 在这种情况下, 董事会又作出决定, 以一部分不动产作为抵押, 再向外国银行 抵押借款五百万元, 以渡难关。 谁知此事后来竟招来了麻烦。 其实这个晚清遗 留下来的庞大企业, 一直是国民党人的心事, 因为油水太大了。该局的董事长和总 经理的月薪, 是当时中国企业的最高月薪, 每月五百大洋, 与当时的中国银行和交 通银行董事长、总经理的月薪相等(一般银行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月薪是三百大洋)。 利润丰厚, 养肥了那些清末的遗老遗少。国民党初坐天下, 财经紧张, 银根紧, 长 远计议, 总想把轮船招商局弄到手。其实那时的轮船招商局都已是商股了, 是纯商 人的企业, 已在商部注册了, 公开抢夺总不是回事, 只好打出“整顿”的旗号。 1927年国民党到上海后, 逐步对前清遗老的财产实行没收和监管政策。 1927 年5 月, 国民党刚到上海, 就派张静江清查整顿轮船招商局, 后来因为隶属关系, 轮船招商局隶属于交通部管, 所以又由交通部长王伯群担任监督。李国杰这个董事 长就成了王伯群的下属, 由王伯群任命为监督办公处总办,1928 年成立了总管理处。 1929年又宣布轮船招商局从此直属民国政府, 由民国政府派专员负责整顿。 于是 ,前清遗老们都没有好日子过了。 1929年9 月28日, 由江苏省政府主席钮永建训令上海县, 宣布没收盛宣怀财产。 10月5 日, 又有上海特别市市政府的通告: 奉国民政府令, 前清故吏盛宣怀侵蚀公 币, 证据确凿, 应将所有遗产一律查封没收。令盛氏后人及与盛氏财产有关之公司、 行号、典当等等, 据实具报盛氏遗产。政府采取了强硬的态度, 盛家在招商局的 “三杆枪”(盛恩颐、盛重颐和盛升颐都吸食鸦片)就没辙了, 他们在轮船招商局 的位子保不住了。 对待李家, 国民政府的主要目标对准了李国杰。因为李家的作风不如盛家洋派 ,主要财产还是安徽老家的土地,房产主要集中在合肥和芜湖。安徽方面已经向李家 索要了六十万元军饷。南京和上海的政府大员, 自然看不上那些安徽的地皮, 他们 对李家在上海的其他人员不熟, 李国杰目标大, 那就抓李国杰好了。 经王伯群从 中周旋, 李国杰表示同意由政府监督。谁知他一松口, 南京政府就派了个赵铁桥出 任总办, 真的到招商局内部来“监督”, 把他晾在一边了。 赵任总办之后, 有政府做后台, 大权独揽, 李国杰不得不处处防范、退让, 日 久便生怨尤, 摩擦不断。最后赵查出了李国杰在向汇丰银行借款的过程中, “声明 并无中佣, 但开支酬劳计二十余万两之巨, 内中一部分为其本人所得”的问题。还 有在1927年年终, 自支酬劳银五千两私用的事情, 把他告上法院(据《招商局总管 理处控告招商局董事长兼任积余公司经理李国杰刑事诉状》), 这下把李国杰惹恼 了, 决心报复。 这个报复不是一般的报复了, 竟想动手除掉赵铁桥。时值神秘杀 手王亚樵正在上海活动。王亚樵曾多次密谋干掉蒋介石, 对暗杀蒋介石的部下亦十 分爽快。李国杰通过李次山、关芸农与王亚樵联系上了, 给了王一千大洋和一张赵 铁桥的照片。 mpanel(1); 于是, 赵铁桥于1930年7 月24日, 在轮船招商局的楼侧(外滩福州路路口)遭 了枪击。 赵铁桥被暗杀后, 蒋介石非常震怒, 责令宋子文火速查办。他们知道是 李国杰干的, 但抓不到把柄, 但经济上已抓到了把柄, 就以经济案件把他暂行拘留。 然而李国杰倒也不慌不忙, 他运动了父亲一代甚至祖父一代的故友旧僚, 又拿出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办法, 用银子去贿赂交通部次长与监督陈孚木, 使案子一拖 再拖。最后, 连陈孚木自己也保不住了, 事情才如水银泻地, 无可收拾了。 两年 多后的1932年12月27日, 上海地方法院的判决书终于判下来了, 判处李国杰有期徒 刑三年, 剥夺公民权利四年。 罪名是: 以国家财产作抵押向美商公司借款, 出卖国家利益; 向大来公司租借 商轮, 防碍航权; 贿赂交通部次长与监督陈孚木七十万两银……(据《现代上海大 事记》) 可是那个时候法律还是比不上权力大, 只要有权人一讲话, 格局就又变 了。这个有权人首先就是段祺瑞, 那时他虽然早已不是国务总理了, 但“百足之虫 ,死而不僵”,威势和影响还在的, 尤其是老蒋还买他的账, 因为他曾是蒋介石的校 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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