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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节:第三章一个独裁者,四个大工程(2)   可以说,秦王朝为了求得中国的统一,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代价。   据汉朝人淮南王刘安说,尉屠雎的这支军队,外出旷日持久,消耗严重,去 的人都回不来了,很多人都开小差当了盗贼。所以后来陈胜、吴广起义的时候, 秦王朝居然无法调用这支军队回来镇压。北方抗匈奴的军队,同样也被消耗得很 厉害,至少是被牵制着,想全身而返也不可能,最终导致秦王朝土崩瓦解。如果 把他们布置在相对新占领的尚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的齐楚地区,至少可以起到威 慑和阻燃作用。   可是秦人却贪图对外扩张。秦人这种贪外虚内的军事布置,派南北方两支大 军,远远地到外面去抢摊,所得不多,家里却没人管,代价极为严重,属于错误 决策。   其实,像打匈奴这样的事,完全可以把它的时间放后几十年,等民生富厚、 国内安定了再说。总之,上述两大军事项目和四大土木项目,都是招致秦朝亡国 的不急之务。   南北两支大军的八十万人马,实在数目庞大,相当于现代中国现役军人的三 分之一,美国军人的二分之一,而当时秦朝的人口尚不足现代中国的百分之三 (只有三千万上下,相当于重庆地区人口数量)。如此庞大的兵役,只能加重人 民的劳苦负担。   但是,反过来看,用区区重庆地区人口,却完成了北驱匈奴、南括五岭,以 及修长城、驰道的浩大工程,无论如何,秦时代从政府到人民的进取精神,也实 在可嘉。   人类劳动创造出的多余财富,总要再把它花出去才好。你就是拼命地吃,拼 命地穿,所用也是有限的,多余的怎么办呢? 只好用在项目工程上,以泽被后世。 秦王朝大修长城,大建秦始皇陵,隋炀帝大修运河,把当时不能长时贮存的粮食, 转为不朽的长城和运河,化成持久的资源,留到后代慢慢使用,也是好事啊。所 谓" 楚人遗弓,楚人拾之" ,对丢弓的楚人来讲,是个大遗憾,对整体的楚国, 并没有什么遗憾和损失。同样,修长城和秦始皇陵,对于当时的人是个痛苦,对 于后代的我们,则是得弓者。所谓害在一时,功在百世。就好比埃及的金字塔, 在当时修时未尝不是件痛苦的事情,现在却细水长流地为埃及人挣着旅游的外快。   至少比整个时代的人胡闹,什么正经事都没干出来强。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秦王朝的这些泽被后世的项目,当时的代价也很大,甚 至以亡国为代价。   在从前的商周时代,法律规定成年男子每三年去给国家干一个月零三天义工, 从二十三岁一直到五十五岁为止。而秦王朝加码成每三年平均服役两年零一个月, 具体来讲是这样:第一年先在家生产,弄出些粮食(以供应这三年的需求),但 必须出去服劳役一个月,接下来两年则全是服劳役。如此不断循环,三年一个周 期。而且服役年限也拉长到十六岁到六十岁。也就是说,秦王朝的农民如果活到 六十岁的话,要合计给国家服劳役及兵役一万零二百五十天,即――他有二十八 年要在工地上度过!而商周时代则是二百九十七天(不到一年)。所以,董仲舒 说,秦朝的力役是" 三十倍于古" ――当然这不排除董仲舒危言耸听、以古讽今 的可能(编排秦王朝以劝喻汉武帝,汉武帝也是大兴事作)。如果老董说的是真 的,那么人生一半时间都去外地筛沙子、砸石头了,这种沉重的劳役只能搞得" 海内愁怨" 。   而那些留在家里种地的人,日子也不好过。种地需要交粮纳税,这是天经地 义的,但关键是交多少。经过历史的磨合,中国农业传统的税收标准是十分之一, 有时候遇上仁慈的皇帝就只有三十分之一。但是秦王朝标新立异,达到了三分之 二(" 收太半之赋" ,据汉朝人伍被讲)――这简直是没天理了!高达传统水平 的七至二十倍,所谓" 二十倍于古" (董仲舒语)。人们真是没有活路了。所以 秦国" 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织不足衣服" ,人们累死了也养活不起自己, 更交不完这天文数字比例的税。于是" 秦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群盗并起,死者 相望" ――人们交不起税,只好逃亡当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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