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书签
第十一章 文化震撼 一九三七年初,姐姐入一家私立中学,我和妹妹入Ethical Culture School, 那是私立小学,我入五年级,妹妹入一年级。校长董事和校长都读过< 吾国与吾民 >,她们欢迎我们入校就读,免付学费。 我们很幸运。现在,中国人在美国的形象是好的,大多数是受过高等教育,收 入胜於其他少数民族的。在三十年代,中国人被严重歧视。原来自从十九世纪初叶, 来美国的中国人是被押来做白人不肯做的苦工的「猪仔」。他们来建筑铁路,开矿。 那是因为在一八四三年,中国被迫五口通商之後,许多内地人由於太平天国之乱, 逃到港口找工作。外国船来到这些港口时,船主和经纪人便大量和难民签契约,把 他们送到各地做苦工,像非洲人被卖到新大陆做奴隶一样。在美国的「苦力」在劳 动多年之後,可以赎回契约,留下来自由生活,但不准入籍,也不准接眷过来,更 不能在法庭作证控告白人。像这样的猪仔越来越多,美国自认为有黄祸之虞,在一 八八二年通过「排华法案」,禁止华工入境。 到了一九三O 年代,这些华人绝大多数是在中国饭馆里工作,要不然就是在洗 衣店里洗烫衣服。中国人的形象是留辫子,抽鸦片,迷信,好赌,怯懦的动物,白 人根本不把他们当人看待。大多数的小孩都会唱一首侮辱中国人的歌: Chink Chink , Chinaman , sitting on a rail,Along comes a white man and cuts off his tail... 其实,那时在美国的华人都已经不留辫子了。 但美国当然也有受过教育的人,知道中国有优秀的文化。< 吾国与吾民> 对宣 扬中国传统文化有大作用,而「若干浅识的西方人则知有林语堂而後知有中国,知 有中国而後知有中国灿烂的文化」。(中国时报社论,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我不平凡的父亲给我们报名的时候,给我们取了古怪的名字。他不给我们取英 文名字,因为他认为中国人不要有英文名字才好。但是我们的中文名字洋人叫起来 不顺口,所以他给姐姐(乳名阿丽)取名Adet,我阿No变成Anor,而妹妹就叫Meimei. 我非常不喜欢我的新名字,我多麽希望做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样样和别的小学生一 样,我不愿意与众不同。但与众不同,好像是我们一家人的特徵。 在美国,好像老小姐特别多。在觉民小学的先生都是二十多岁的,在这里的学 校,老师们几乎清一色是老小姐。教五年级的吉凌翰小姐大概五十多岁,一张圆扁 的脸,抹著白粉,金丝眼镜遮不住双眼下的两个大泡。红头发,灰黄的牙齿,若说 我见到她时不怕是假的。 班里有二十多个男女学生,大家好奇地看我,我猜想他们在想,「怎麽来了个 中国学生?」我在想,「不知道他们讲的话我听得懂吗?」第一课是英文,教的是 所有格符号的用法,如A boy's shoes .A girl's coat. 这个我在觉民三年级已 经学过了。我松了口气。休息的时候,同学纷纷议论我,有个男孩索性跑到我面前, 从头到脚把我看一遍,好像我是动物园里的怪兽。过几天,我们比较熟了,他们就 问,你抽鸦片吗?中国人也会伤风吗?中国有桌椅吗?你是用敲鼓棍子吃饭的吗? 你吃鸟巢吗?你为什麽没有裹足?你的眼睛为什麽不是向上翘的?中国有汽车吗? 你为什麽不留辫子,你为什麽不戴碗帽?你为什麽不穿睡衣在路上走?我被他们问 得好难过,回答也不好,不回答也不好,不知道如何为自己辩护。我只好记住爸爸 对我说的话「外国人的文化和我们的不同,你可以学他们的长处,但绝对不要因为 他们笑你与他们不同而觉得自卑......无论如何,在外国人面前不要怕,有话直说, 这样他们才会尊敬你。」 mpanel(1); 我决定快点学好英文,好为自己辩护。好在这个学校没有考第一名第二名那种 制度,所以我虽然英文赶不上同学,却不觉得有上觉民小学时那种压力。 学校里花样很多,不像在觉民,整天坐在教室里上课。在舞蹈班,学生要赤著 脚,听音乐,「自我发挥」,我从来没有当众露过赤脚,很不自在。听了音乐也不 觉得要发挥什麽,只好随便摆来摆去,表现很差。我最不喜欢的是上体育课,那些 身材比我高大许多的女同学扔起球来,其力气之大我从没料到。她们叫我接球时, 我感到好像一块石头向我飞来,我不但不接,索性蹲下来,整个人缩成一团,用手 蒙著头不敢看。同学们有的骂我,有的笑。 放学回家,我把从学校带回来的书给爸爸看,他在生字旁边用钢笔注明意思。 吉凌翰小姐发现之後,怒目说,「从图书馆里借出去的书不许在里面写字,你知道 吗?」我根本不知道那是图书馆的书。「这些字是谁写的?」她又问。「是我父亲 写的。」我低声说。她看了再看,大概没有发现什麽错误,便说,「以後不许再在 公家的书里写字了!」我被她责怪,脸胀得通红。回家告诉爸爸,他倒不当一回事, 一笑置之。 后来我慢慢发现,吉凌翰小姐其实是个很慈祥的老师,她很照顾我,但是她嫌 我在课堂里不发表意见,她所发的问题有时我明明知道答案,也不举手争著要回答。 这和我们中国传统教育有关,我们总觉得要含蓄一点才好。考试之後同学问我成绩 如河,我总是弄虚地说,「不怎麽好。」虽然我的成绩还不错。「噢,太可惜,下 次你会考得好一点。」好心的女同学会说。我觉得她们天真幼稚,我有一种被移植 他乡苍凉无依的感触,很不能适应。 我把在学校的种种感觉告诉爸爸。他解释说,中国人的美德是静的美德,主宽 主柔,西洋人的美德是动的美德,主争主夺。中国人主让,外国人主攘。外国人主 观前,中国人主顾後,这从英文aggressive一字可以见到。这字是指「攻夺」、「 侵伐」,看来似是不好的字面,但是洋人用起来倒是称赞某人的进取心。下次你考 试成绩不错,不必谦虚,就向同学吹牛一番好了。 下午三点就放学,父母亲带我们去中央公园,爸爸很起劲地教我们穿有轮溜冰 鞋溜下小坡,就像他在上海教我们骑自行车一样。我们也在中央公园的人造湖上划 船。我渐渐发现,美国人做事有许多和我们恰巧相反。我们划船时面向前,他们背 向前。我们吃饭时最後一道是汤,他们先用汤。中国人爱吃鸡腿,他们以鸡胸为贵。 我们写字从上至下,从右到左,他们的字横写,从左至右。我们说、写姓名时先姓 後名,他们先名後姓,写信封地址我们先写国家,城市,街道,号码,才写收信人 的姓名和称呼。他们完全相反。我们习惯晚上洗澡,他们早上冲凉。论一个少女好 不好看,我们指脸,他们指身材。上绘画班时我画了主题之後不加什麽背景。老师 说,你要填满纸头呀,不要留这麽多空白!原来她教的是西洋画,而我不知不觉受 了国画影响。 我交了几个比较斯文的女朋友,有时她们请我到她们家里去玩。她们大多数都 在公寓里养狗,而且不断地和狗讲话,我觉得非常好笑。 我们在所住的旧楼里也交了些朋友。有个肥胖的老太婆看见我们就自我介绍。 「哈罗,我是阿当太太,你们是那里人?」 「我们是中国人,」妈妈说。 「太好了,」阿当太太说,「我热爱中国人!我家里就住了个北京人,叫做宋 先生。他现在上学去了,下午请你们过来喝茶,他会很高兴遇见你们。他很想家。 我是尽量使他适应这里的生活,我从中国餐馆买春卷回来给他吃,但是那一定没有 中国人家里做的好吃。」 我暗笑。美国人以为中国人每餐都吃春卷,因为他们到中国餐馆一定叫春卷。 「那麽以後请你和宋先生过来尝尝我烧的中国菜,」妈妈客气地说。 「宋先生一定会很高兴,」阿当太太说,「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才可怜呢,他是 个无家可归的北京人,瘦得简直是皮包骨,全身是跳蚤。我带他去看医生,医生指 导我要给他吃什麽滋补的食品,我细心照顾他,慢慢才把他养好。现在他是个英俊 的青年,明眸皓齿,精力充沛,非常淘气。」 「他住在你家有多久了?」妈妈问。 「一年了。我承认,我宠坏他了。他当然有自己的床,但是我一灭灯,他就跳 到我床上,钻到我身边,呵呵呵,太热情了!」 我们都不敢露出什麽表情。阿当太太大概看出我们尴尬的样子,脸上堆起胭腆 的笑容解释说,「自从阿当先生撒手人间,我感到很寂寞,宋先生帮我打发时间。」 「宋先生上什麽学校呀?」妈妈快点打岔说。 「训练班。他有许多规矩要学。第一是绝对服从我。好吧,下午四点来我家喝 茶!」 回家,爸爸说,「一定是个断了官费的留学生,三日不吃饭,什麽事都敢干, 变成老太婆养的面首。这无耻的家伙!下午我不去!」 妈妈说,「去是要去的,大家是邻居,迟早会见面。」 下午四点,我们一按门铃,阿当太太就开门。 「欢迎,欢迎!宋先生已经回来了!」 她引我们到客厅坐下,便高声唤呼,「宋先生,客人来了!」 宋先生摇摇摆摆地跑来,龟壳脸,眼睛发出金色的光,宽大的耳朵,内陷的鼻 子,披著一身杏黄色的长毛。 「宝贝,来到妈妈的怀抱!」阿当太太说,敞开双臂,宋先生一跃跃到她的怀 里。「妈妈的宝贝!对客人说哈罗!」 「汪汪!」宋先生向我们吠。 我们几乎笑破了肚皮。阿当太太端出茶点招待我们,宋先生也有他的一份奶油 蛋糕。 「狗爱啃骨头,」爸爸笑完之後说,「你给宋先生骨头啃吗?」 「不,我怕骨头哽住他的喉咙,不给他。但我给他一根牛皮做的骨头啃,那比 较安全。」阿当太太又告诉我们,她不要宋先生交女朋友,所以把他阉了。 回家之後我们又笑个不停。「这条狗命算是不错,」妈妈说,「在中国的狗吃 什麽奶油蛋糕!」 「可惜是个太监!」爸爸说。 姐姐说「阿当太太把自己称为狗母,但是美国人骂人' 狗养的' 是最侮辱人的 话,这怎麽解释?」 爸爸说「在西方,狗的地位和中国的不同。对我们来说,狗是畜生。狗当然有 狗的用处,打猎,看家,为盲人带路。像阿当太太那样养宋先生,那条狗已经失去 狗性,实在可怜。」 谁知过两天,我们在中央公园遇到阿当太太和宋先生。宋先生因为在草地上吃 自己拉的屎,给阿当太太痛骂恶打。 「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爸爸笑道,「看来宋先生还有点希望哩!」 我们在美国最难适应的恐怕是吃的问题。无论是鱼是肉,美国人不吃皮,不啃 骨头,最好把什麽郁切成一块四方的「排」。鱼都去头去尾,去皮去骨,剩下的鱼 排听说还经过水冲消毒,一点味道都没有。 感恩节,阿当太太请我们到她家吃火鸡。爸爸听说要吃火鸡就叫苦,火鸡肉又 粗又老,实在没有什麽吃头。但是妈妈说,我们要入乡随俗,吃吃美国人的感恩节 大餐,看看是什麽样子。我们中午去阿当太太的公寓。她在厨房里大忙特忙,搅番 薯泥,拌生菜沙拉,爸爸都看在眼里,原来他是不折不扣的炎黄子孙,不吃生菜, 不吃番薯,不吃三明治,每餐必饭或面。阿当太太打开烤箱的门,拉出一个大火鸡。 在它身上插一根探热针。 「怎麽,火鸡生病了?」爸爸问。 「一百二十度,不行,」阿当太太说,又把火鸡推进烤箱。 「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爸爸小声对我们说。然而阿当太太仍然死鸡作活 鸡医,不久又把火鸡拉出来给它试热。「一百八十度!」她宣布 ,「好了!」她 一下淋热油,一下淋汤汁,火炉冒出大烟。终於,她把火鸡搬到盘子上。 「不必再试体温啦?」爸爸说。 「不必了,一百八十度表示它熟了,」阿当太太说。 原来如此! 阿当太太站著,手持长刀开始切火鸡,分来两片乾巴巴的白肉。我们已经知道 洋人以鸡胸为贵,我们却爱吃鸡腿,所以没有觉得奇怪。只见阿当太太从鸭鸡腹里 掏出一团团的湿面包。爸爸用叉子在面包团里乱戳。 「你在找什麽呀?」阿当太太问。 「鸡腰。」 「鸡是没有腰的,」阿当太太说。 「我是指睾丸,美其名为鸡腰。」爸爸说,「中国人一盘蘑菇炒鸡腰,是再好 吃没有的了。」 「那东西是没有的,」阿当太太说,「火鸡买回来时是乾净的。」她有点生气 了。 「何谓乾净,何谓脏,见仁见智,」爸爸说,「我在三番市渔人码头看见人卖 煮熟的大螃蟹,问,' 螃蟹里有蟹黄吗?' 答.' 没有。这些螃蟹是乾净的。' 我 真的看见他们用水管把蟹黄冲洗掉。那是我来美之後的一大震撼。」 阿当太太以後再也没有请我们吃饭。 回家之後,爸爸说:「我肚子饿。我想吃红烧猪脚,炒腰花,砂锅鱼头。」 「那要到唐人街去买了,」妈妈说,「在美国连猫都不吃鱼。」 这次我们真的要在异域建立厦门基地了。我们到唐人街买香菇、虾米、金针、 木耳等等。这些在国内很普通的乾料突然变得很宝贵。妈妈和舜姊做炒米粉、菜饭、 蒸螃蟹、炖鳗鱼汤,但是吃稀饭时少了一样东西--肉松。到唐人街去买回来,那东 西怎麽能和廖家的极品相比? 终於有一天,母亲和舜姊做起肉松来。她们花了整天功夫,切肉去皮去筋,用 文火慢慢地烧,慢慢地炒,炒得满屋香味,炒得母亲和舜姊满头汗水!脸上却浮起 可爱的微笑。那锅肉松香脆无比,我们都说,和厦门外公家里做的一样好吃。母亲 和舜姊都点头表示同意,眼睛里露出难得的骄傲的光辉,非常好看。那肉松是寥家 一代接一代用细心、耐心和爱心炒出来的。 老宗是北方人,挂面、包饺子是他的拿手。他也做道地的北京炸酱面。没有什 麽比家乡味能减轻乡愁。 住在外国的中国人,第二代第三代的华侨可以不识中国字,不讲中国话,不清 楚孙中山是何许人,但是人人都吃中国饭,那是最容易吸收的中国文化。如今有许 多国家排华,逼中国人改姓,禁止用汉字,但却不能禁止中国人吃中国饭。 後来我们慢慢学到,招待外国人时,不要给他们吃我们爱吃的中国菜。有一次 我请同学回家吃午饭,妈妈做了一盘油爆虾。同学看见了说,「咦?我不知道虾有 头!」她不吃。有皮有骨有壳有头的东西都不要给他们吃。鱼头、鱼腩、猪脚、凤 爪又便宜又好吃,留著我们自己享受吧! -------- 文学视界

Search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