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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回 抱布贸丝贤臣私访 叩门投宿豪士泄机 话说施公既得绣鞋。朱槐与朱氏的冤屈,俱已申雪。唯风卷麻裙一案,未得真 情,心中颇为忧闷。因暗道:“莫若出衙私访一番,或可知其原委。”即日改扮了 一个贩布的客人,悄悄的出了衙门。先在城内茶坊酒肆,背街小巷。借着卖布为由, 各处访了两日,亦未访有消息。只得回衙门,闷闷不乐。 这日又去城外探访,离城,天已大晚,不便进城。远远见一个村落,施公即向 村庄上走去。四面一看,不过七八家人家,却又均已关门,施公正在踌躇,又见离 村约有百十步,有茅屋数间,灯光尚露。施公即往前去。但见柴门半掩,内有一老 妇。约有六十多岁,就着灯光,在那里缝纫。施公推门而入。老妇惊起,问施公道 :“你这客人,从何处来?到我这村庄何事?”施公道:“我本卖布为生,只因日 暮途穷,进城已来不及。这左右又无客店,故特来前请借一榻之地,暂宿一宵,以 避风露。”那老妇对施公道:“借宿一宵,原无不可。但我家儿子生性极恶,虽老 身亦无奈他何。恐他回来,得罪客官,使老身何以相对?”施公道:“这倒不妨, 即使你儿子回来,有甚言语污辱,我可忍耐。即不然,我与他请个罪,他断不能再 与我为难了。”那老妇道:“既如此,但有屈客官在柴房内暂宿一宵。如闻不肖儿 回来,客官幸勿声张,免致饶舌。”施公答应,老妇即引入柴房。施公便藉草为褥。 姑且假寐,以待天明。 时交四鼓,忽听叩门声响。施公知为老妇之子回家,即屏声息气,侧耳潜听。 只听老妇先去开门,复后骂道:“现在幸而年岁好,可以度日。汝尚如此不长进, 终日游荡,不顾家事。倘遇年荒,老娘要被你累死了!”骂了一顿,并不闻那儿子 作声。他旋即取火,向厨房内觅食。复闻老妇说道:“今夜有一贩布的客人,因日 暮不及进城,在此借宿。现在柴房中睡卧。汝宜善为看视,毋许再如往日所为,多 有得罪。致令客官羞忿!”其子也不答应,即持火到厨房来。到了厨房内,将火照 向施公面上,看了一会,微微笑道: “老娘不懂事,这位客人幸是个好人,留下来原无妨碍;若留下歹人来,家中 原无家产,万一偷去物件,从那里找来?”说罢,竟呼施公起来。施公见来意甚好, 也就起来,先问了姓名。那少年道:“姓曾单名个志字。”复问施公。施公因说道 :“姓方,名唤人也。”曾志又问道:“尊客从那里到此?”施公道:“是从山东 到此,今日欲往淮安。因贪走路程,不觉穷途日暮。因此,与令堂相商,在贵府借 宿一宵,实在打扰之至。”曾志道:“萍水相逢,竟是他乡之客。不过敝屋蜗居, 未免有屈尊驾!”施公见曾志语言豪迈,颇为投气。因问:“平日作何生业?尊庚 几何?”曾志又道:“痴长三十六岁,无所事事。唯喜饮酒赌博,他无所好。”施 公复问道:“山阳县与某向曾有一面之交,但不知近来作官如何。尚肯为民出力么?” 曾志道:“此山阳县却是好官。但现有一事,不知若何了结。恐不免因此挂误。” 施公故问道:“所因何事呢?”曾志道:“因山阳城内,有一少妇谋死亲夫,并无 首告的人。这日山阳县因城隍神托梦,说那少妇亲夫在阴间诉告。转托山阳县彻底 追究。山阳县即将那少妇提案,讯了一堂。那少妇坚不承认。山阳县欲为死者申雪, 遂申详大宪,开棺检验。终不得伤痕,恐不免因此挂误。但山阳县未曾问我。若问 着我,或可得其实在情形。”施公闻曾志话内有因。复又问曾志道:“那妇人真是 谋杀亲夫的吗?”曾志笑而不答。施公复与曾志痛饮。酒至半酣,施公见曾志颇有 豪爽的气概。便说道:“他乡异客,萍水相逢,甚是感激!但某意欲与君结拜了异 姓兄弟,但不识尊意肯不弃否?”曾志道:“恐只妄攀,何敢言弃?既承见爱,敢 以兄事何如?”施公大喜。曾志遂焚香燃烛,交拜起来。彼此行礼已毕,重复痛饮。 mpanel(1); 次日,施公欲行。曾志固留不放,盘桓一日。至晚,彼此又复对饮,施公复又 问道:“昨日弟言山阳县所办某妇谋害亲夫一案,可惜未问贤弟。终不能得其实在 情形。如此说来,贤弟当必尽悉。何妨为愚兄略言一二呢?”曾志闻言,仍笑而不 答。施公便故作怒色道:“我辈既是异姓兄弟,便如骨肉一般。肺腑之言,皆可相 告。岂容复有隐讳?今既如此,是弟终以兄为外人,怪某见识不明,徒以弟为知己。 某何必再留,请从此去便了。”说着站起来便走。曾志赶着拉住,从容逊谢道: “兄长勿怒。请一言,弟非敢故为隐藏。但以关系甚大,不敢明言。今既如此,当 为兄说明此事。但则出诸弟口,入诸兄耳,外人切不可稍有泄漏。”说毕,即将大 门关掩起来,复请施公坐定,因笑对施公问道:“兄视弟为何如人也?”施公亦笑 道:“江湖上之豪士,天地间之快人!”曾志道:“实不敢欺瞒兄弟平日所为。凡 城乡内外,见有不义的财物,朝见之暮夜必往取。取来固为弟自用。并见有那种不 堪自活,及急难无援的人,必分之于彼。行有十余年,所幸均未败露。月前闻城内 任家暗匿客资千金,弟即愤急往取。不意误入死者的家内。伏在他家庭前槐树上, 遥见内室有男女二人对饮,态极丑恶。忽有一人扣门,妇人急收饮具,男子藏入夹 弄内,女子始出开门,复有一男子,步履歪斜,入房即倒卧床上。妇人唤他不醒, 摇他不动。复扶他起来,忽又倒下。那妇人因出房,将夹弄中那男子唤入,又取出 一根长针,向床上男子肚脐中刺入,停一会即死。夹弄中男子即开门出去,那妇人 便呼四邻人视。众人均以为暴卒。 及开验时,弟亦在场。见那共饮的男子,以一包银给山阳仵作。虽验及肚脐, 他亦报无伤痕。故山阳县为彼蒙混,殊代不平。”欲知施公尚有何言,且看下回分 解。 -------- 泉石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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