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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回 事发为多情投供出首 思宽由太守改谳问流 词曰: 宿水鸳鸯,待吉交颈,肺腑相倾,艰苦愿同尝。事发投词,潜逃自首,申诉求 详。太府风情偏重,开冤狱,判才郎。道非他劫杀,难饶拐,定罪名流犯,三千里 外,发遣穷荒。 右调《好女儿》第二体 却说云娥见生登岸玩景,许久无归,乃着了忙。适慕荆送食物至,云娥与爱月 对慕荆道:“不知公子上岸,为何半日不见回来,得勿被人瞧见,遭其所获乎?” 慕荆听了,不及相答,自家急上了岸,沿江寻讨,不见踪迹,于是直赶到城内来。 约行十余里,不觉天色已晚,举步难行,城门已闭,权在古庙投宿。 云娥与爱月两人守在舟中,自慕荆去寻黄生,直等至上灯时分,犹不见回来。 二人知事必露,生乃为其所获矣。获去料必受刑。云娥与爱月哭了一夜不眠。次早, 尚且不知消息。 却说慕荆,睡到天亮起来,急跑进城寻讨,直至府前探侦。知生拿到,并已供 招劫杀矣,慌得手足俱软。但事已至此,无之如何。歇了须臾,只得飞跑转去。 直至饭后,行到紫墨屿,遂上舟与云娥说明被拿供招之事。云娥与爱月听了, 惊个魂不着体,顿足呼天。因道:“是夜与黄郎私逃出来,那有劫杀之事?恐是浪 传。”慕荆应道:“所杀有人,非诬公子。然公子实来杀人,恐是周府怕有私奔事 发,不成雅观,是以妄报劫杀,亦未可定。但堂堂相府,以拐逃株累,乃自杀人, 实无是理。此中颠末,真所不知。而黄公子想是供及私奔一节,恐必株连小姐、爱 月。是以直认劫杀就刑,使我大家得以干净,亦未必见得。”云娥听了,乃对慕荆 说道:“他若是供招,死难免矣。我与爱月自家挺身出首,可于死罪求宽,或从轻 减,亦不可定。” 主意已决,遂命慕荆撑船近岸,乃与爱月上岸同行。慕荆亦登岸,去催小轿两 乘,约直抬到城内及府堂放下。脚夫乃如命,直到府前放轿。正遇太守升堂,云娥 忿不顾身,高声叫屈。太守堂上听见呼冤,急命衙役带见,不多时,带到堂上。太 守把云娥一看,原来乃一位红粉女娘,姿容倾世。太守问道:“这位女子何事呼冤?” 云娥乃乞取纸笔,自写亲供。太守遂命行役取笔砚纸墨与云娥。云娥伏在下面,直 笔写完呈上。太守令衙役取上来一看,只见写云: 曾云娥,原籍嘉兴,父官光禄。雅年从事诗书,弱质深藏闺阃。自是绿窗静女, 金玉为心。岂莫南陌投金,稍萌妄念。不幸家君捐馆,母子孤单。继以祝融,楼台 皆毁。因来舅氏之居,遂邻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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