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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凭吊 此篇日记,笔迹与上半册相符,系梦霞手钞,非筠倩亲笔,而日记之末,尚有 梦霞附记数语,因并录之,寥寥百余字,亦以见梦霞固未尝忘情于筠倩也。 此余妻之病中日记也。余妻年十八,没于庚戌年六月十七日。此日记绝笔于十 四,盖其后三日,正病剧之时,不复能作书也。余闻病耗稍迟,比至,已不及与余 妻为最后之诀别。闻余妻病中,日望余至,死时尚呼余名。此日记则留以贻余者。 余负余妻,余妻乃能曲谅余心,至死不作怨语。余生无以对之,死亦何以慰之耶? 无才薄命不祥身,直遣凶灾到玉人。一之为甚,其可再乎?余妻之死,余死之也。 生前担个虚名,死后沦为孤鬼。一场惨剧,遽尔告终。余不能即死以谢余妻,余又 安能不死以谢余妻?行矣,行矣!会有此日,死而有知。离恨天中,为余虚一席焉 可也! 宛转缠绵,凄凉悱恻。余读筠倩之日记,余为筠倩伤矣。一枝木笔,未受东风 吹拂,遽遭苦雨摧残。筠倩之薄命,与梨娘同;筠倩之遭际,殆较梨娘而尤酷。梦 霞,情种也,亦情魔也,因钟情于一人,复牵连及于一人。颠倒情缘,离奇因果, 以误用其情之故,卒使玉人双殒,好梦成空。铁血孤埋,征魂不返。茫茫万古,销 不尽者相思;草草一А,填不平者长恨。余亦伤心人,写此断肠史,事不相干,情 胡能已!掷笔欷,诚不知涕泗之何从也。 余书今可与诸君告别矣,然佳人才子,结果固已如斯。彼穷老孤儿,近状又复 奚若?是不可不穷其究竟,以收拾此一局残棋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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