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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赴台劳工(2) 特许经营大陆劳工输入业务的企业,最初为南美移民大陆殖民会社兼营,继而 由新设之台华殖民合资会社专营,该公司后改称南国公司。南国公司总部设于台北, 厦门、福州设立专门店,基隆、淡水、台南、汕头、东京(越南北部)设出张所, 同时在各地雇用买办与申请者接洽,并办理相关手续。 南国公司的经营活动到1940年面临了困境,“七七事变”后,台湾人作为汉民 族,他们在战争中究竟站在哪一边,已引起日本人的关注,而在台工作的大陆劳工 是交战国公民,他们的动向则更使日本殖民者感到担忧。出于所谓“维持治安”、 “防范间谍”的考虑,总督府强化了对大陆劳工赴台的控制。战时在台大陆劳工许 多都依照国民政府的指令撤离,输台劳工业务几近停顿。这就使得以此为主业的南 国公司陷入经营窘境。于是,由一家具备官方背景的“国策会社”来接手此事便成 为总督府的优先选择。1940年6 月,台湾拓殖株式会社正式承办大陆劳工赴台事宜。 从此,大陆劳工输台事务纳入殖民当局的直接监督之下。 这一时期输台劳工限制条件逐渐强化,每年大陆劳工赴台限1 万人,当局在认 为必要时可予增减,拓殖会社须交纳1 万元保证金,并且必须执行当局的相关命令。 赴台劳工须按指定日期、指定船只在指定之地点登陆,台湾拓殖会社人员上船验证 劳工渡航证明书。然后接受官方调查,换发上陆许可书,劳工在台期间应随身携带。 返回大陆时,向由台拓人员审查其滞台期间有无违法情形,交付归返证明书方可成 行。 尽管当时属战争时期,台湾企业对大陆劳工的需求依然存在,如金瓜石矿山在 1940年5 月曾申请招入1000名大陆劳工。此外,日本ァルミ会社、台湾电力会社、 台湾工业协会等都提出类似请求。但根据统计,自台湾拓殖会社接办之后,直至1943 年中,“没有一名劳工从对岸中国渡台”涩谷长纪、松尾宏:《台湾的华侨》,《 台湾经济年报》昭和18,第418 页。。究其原因,大致在于大陆沿海居民本身饱受 战乱侵扰,无意外出务工,加上国民政府严厉封锁措施并限制民众与敌方来往,劳 工亦无法外出。故日人称,只要这种“异常状况继续存在,大陆劳工便无望渡台”。 涩谷长纪、松尾宏:《台湾的华侨》,《台湾经济年报》昭和18,第418 页。 mpanel(1); 日据时期的赴台劳工,除了在申请渡台、办理相关手续、在台滞留等等各方面 都受到严格审查和限制之外,其在台务工期间的待遇也是很低的。在身份上,他们 被视为外侨中的“华侨”,却无法享有其他国家侨民所拥有的权益。外侨不必纳入保 甲体系,大陆劳工却必须受其约束。在刑罚上也受到不人道的笞刑待遇,而其他外 侨则免受。经济待遇上,其工资比之日本人低自不必说,较之台湾本岛人亦低20% 多,并且不得在台拥有土地所有权,不得设立单独的株式会社,等等许雪姬:《台 湾中华会馆成立前的“台湾华侨”(1895~1927)》,台北,“中研院”《近代史 研究所集刊》第20期。。所以台湾学者称: “台湾总督府如此不友善的待遇,使 华侨在台成为三等国民。”许雪姬:《台湾中华会馆成立前的“台湾华侨”(1895 ~1927)》,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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