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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及其分配(2) 日本资本在台土地占有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糖业资本之所为。据《台湾糖业统 计》各年度的报告,台湾制糖、明治制糖、大日本制糖、盐水港制糖和帝国制糖等 几个主要制糖会社所有地面积,在1918年为51646 甲,1922年为52562 甲,1923年 为57199 甲,1928年为67217 甲, 1931 年为67441 甲,1934年为72221 甲,1935 年为76121 甲,1940年度缺乏总的统计数字,但仅台湾、明治、大日本和帝国4 大 制糖会社所有耕地面积便达109500甲。浅田乔二:《在台日本人大地主结构》,《 台湾风物》31卷4 期。此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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