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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资本的发展(2) 台湾作为日本的殖民地,与大陆及其他半殖民地国家或地区不同,日本资本可 凭借其殖民宗主国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直接掠夺当地的资源、剥夺台湾人民,而 大陆等半殖民地性质社会则必须经由买办作为代理人,因为国家主权仍旧在其自己 的政府手中。日据时期台湾的殖民地社会性质决定了台湾的买办阶层人数必然属于 少数,其之所以产生,并不是出于日本资本的需要,而是日本殖民政府的需要。换 句话说,台湾买办阶层的出现,与其说是出于经济,毋宁说是出于政治,出自殖民 当局对台湾土著协力者的笼络和对殖民地当地士绅的劝诱政策。 台湾土著资本的投资流向,以1929年有关株式会社投资状况的调查为例可见端 倪。 台湾土著资本的主要投资对象在于农业、商业、交通业和水产业,其中农业和 商业投资比例超越日本资本,而工业投资仅占投资总额的 8?44% ,在台湾人自身 的投资额中也只占29?43% 。这显示,台湾土著资本在进入殖民地社会后,虽然开 始从传统资本形态向近代资本的结构性转化,但这种转化的程度还不够,台湾土著 资本与土地的联系还很密切,还留存着深深的旧资本的烙印。 殖民体制下发展起来的台湾土著资本的另一个特色就是从属性相当强烈。譬如, 1905年成立的彰化银行虽由大租权补偿金集资设立,其经营权却掌握在台湾银行的 手中,总经理为台湾银行淡水出张所的坂本素鲁哉;林本源制糖会社和新高制糖会 社的经营权也在台湾银行系统的人员之手;台湾制盐株式会社股票,台湾人占32? 6%,在台日本人占42?8%,在日日本人占32?6%,虽以林熊徵所有的盐田为主而设, 但经营权则全归日人操纵;台湾商工银行株式会社股票,台湾人占53?5%,在台日 本人占42?8%,在日日本人占47?8%,最大股东为京和合资会社(代表人曾我纯太 郎),经营权仍在台湾银行系统;台湾储蓄银行股票18?9%属台湾人,但它是台湾 商工银行的子银行;华南银行股票中,虽日本人只占28?2%,但经营权仍旧受台湾 银行的支配。正如矢内原忠雄指出的那样:“以台湾人投资为基础的有力银行会社, 无一不受日本人的支配。”矢内原忠雄:《帝国主义下的台湾》,台湾银行,台北, 1964,第49页。在这里,台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利用参与制进行控制的例证,列宁 说过:“大企业,尤其是大银行,不仅直接吞并小企业,而且通过‘参与’ 小企 业资本、购买或交换股票,通过债务关系等等来‘联合’小企业,征服它们,吸收 它们加入自己的‘康采恩’。”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人民 出版社,1964,第27页。日本资本正是通过参与制控制了台湾的土著资本,把它们 纳入自己的体系中,从而确保日本资本在台湾的垄断地位。 随着台湾土著资本的发展,其要求保护并扩大自身利益的呼声开始高涨,控制 与反控制的斗争在日本殖民政府、日本资本与台湾土著资本之间展开了,这方面的 典型事例是围绕大东信托株式会社的一场纠纷。1926年,大东信托株式会社开始招 股,该会社是由台湾人独自创立的第一个金融机构,它的设立对当时日本资本在台 湾银行金融界的垄断地位是很大的竞争和威胁,而且在日本殖民当局看来,单纯由 台湾人组成的金融机构的出现,无异于是台湾民族运动在经济领域的体现,实际上 该会社的发起人就是文化协会系统的人士。为此,台湾总督府和台湾银行千方百计 地阻挠会社的成立,各发起人或购买大东股票者,经常受到总督府、州、郡、街庄 等各级官方的警告,日本人控制的台湾银行、商工银行、彰化银行等对上述应募者 追还贷款,使得许多应募者在参加之后又不得不重新退出,而在台日本人则干脆无 一应募。1926年12月30日,大东信托株式会社宣告成立,1927年2 月21日开始正式 开业,一年后成绩良好。但是,台中州知事突然通知大东信托株式会社属下的信用 组合:“信托业经营困难,业务易致散漫,且在本岛信托尚未实施,故产业组合的 余裕金及准备等,不能存在信托会社。”对此,大东信托株式会社在给知事的陈情 书中指出:“在许多组合的大会席上,当组合员方以‘全场一致、满腔热忱’决议 应与敝社交易时,临场的监督官即施高压的干涉,动辄招致世人的疑惑,或则恶意 中伤敝社的内容有何缺陷,或则非难曲解,视此为政府因保护银行业者而对台湾人 金融业者露骨压迫的高压政策,这在应当一视同仁的台湾政治上,实有严重的影响。” 矢内原忠雄:《日本帝国主义下的台湾》,台湾银行,1964,第50页。这种高压政 策反映出日本殖民者对台湾土著资本的压制与后者的抵制和挣扎。 mpanel(1); 涂照彦对日本殖民统治下台湾最具代表性的林本源、颜云年、辜显荣、林献堂 和陈中和五大族系资本的发展状况做了详尽的分析,这里不必再予重复。参阅涂照 彦《日本帝国主义下的台湾》第五章,人间出版社,台北,1993。需要强调的是, 台湾土著资本的立足点仍然是在土地(个别除外,如颜云年),在一定程度上,它 们还没有完全摆脱旧的土地所有者的影子。土著资本对近代工商业的投资,在绝大 多数场合是处于日本资本的附属地位。土著资本与日本资本尤其是在台日系资本有 或多或少的联系,在资金、设备和经营管理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依赖性。因而一 方面,土著资本(买办资本除外)的发展要求摆脱日本殖民者的控制,另一方面又 不得不依赖它,从而表现在政治立场上的双重性格和矛盾心理。总的说来,对日本 资本和当局的依赖性越弱,其斗争性越强,反之则否,林献堂和辜显荣便是其中两 个极端的例子。台湾土著资本的发展并不平坦,它们大多是在战争繁荣期兴起的, 但这样的时期毕竟较短,在大多数场合土著资本的发展相当艰难。同时,殖民当局 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压制土著资本的措施,诸如不许成立由台湾人单独组成的株式会 社(1912~1923年)等,更给它们套上了一层枷锁。在土著资本自身固有弱点和日 本资本及殖民政府的两面夹压下,台湾近代民族资本陷于举步维艰的状况,其发展 是相当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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