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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5 卷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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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文宣王庙 武成王庙 先代陵庙 诸神祠 至圣文宣王。唐开元末升为中祠,设从祀,礼令摄三公行事。朱梁丧乱,从祀 遂废。后唐长兴二年,仍复从祀。周显德二年,别营国子监,置学舍。宋因增修之, 塑先圣、亚圣、十哲像,画七十二贤及先儒二十一人像于东西庑之木壁,太祖亲撰 《先圣》、《亚圣赞》,十哲以下命文臣分赞之。建隆中,凡三幸国子监,谒文宣 王庙。太宗亦三谒庙。诏绘三礼器物、制度于国学讲论堂木壁。又命河南府建国子 监文宣王庙,置官讲说及赐《九经》书。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封泰山,诏以十一月一日幸曲阜,备礼谒文宣王庙。内外 设黄麾仗,孔氏宗属并陪位,帝服靴袍,行酌献礼。又幸叔梁纥堂,命官分奠七十 二弟子、先儒洎叔梁纥、颜氏。初,有司定仪肃揖,帝特展拜,以表严师崇儒之意, 亲制赞,刻石庙中。复幸孔林,以树拥道,降舆乘马,至文宣王墓,设奠再拜,诏 追谥曰玄圣文宣王,祝文进署,祭以太牢,修饰祠宇,给便近十户奉茔庙。仍追封 叔梁纥为齐国公,颜氏鲁国太夫人,伯鱼母开官氏,郓国夫人。 二年五月乙卯,诏追封十哲为公,七十二弟子为侯,先儒为伯或赠官。亲制 《玄圣文宣王赞》,命宰相等撰颜子以下赞,留亲奠祭器于庙中,从官立石刻名。 既以国讳,改谥至圣文宣王。赐孔氏钱帛,录亲属五人并赐出身,又赐太宗御制、 御书一百五十卷,银器八百两。诏太常礼院定州县释奠器数:先圣、先师每坐酒尊 一、笾豆八、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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