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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公案―钗黛优劣 红学论争其实也即是红学公案。因为论争往往形成公案,特别是那些聚讼无尾 的论争,假以时日,必然变成公案。所以前面叙录的十七次论争,视为十七桩公案 亦未尝不可。当然红学史上的论争不止十七次,我是举其要者,稍作叙录而已。下 面再叙录几桩红学爱好者至为关心的红学公案。 红学的第一大公案是宝钗和黛玉孰优孰劣问题,这简直是个永远扯不清楚的问 题。早在清末,就有因对钗、黛的看法相左而“几挥老拳”的记载。现在也是人言 人殊,各有取向,无法一致起来。“拥钗派”和“拥黛派”似乎都可以从书中找到 立论的依据。宝钗圆融,黛玉孤傲;宝钗宽平,黛玉尖刻;宝钗随分从时,黛玉目 无下尘;宝钗藏,黛玉露;宝钗曲,黛玉直;宝钗冷,黛玉热;这些性格上的分野, 固然因读者个人喜好的不同各有所取;在容貌举止方面,宝钗丰满,黛玉瘦削;宝 钗健壮,黛玉羸弱;宝钗稳重,黛玉婀娜,也足以使不同的读者难免情有所偏;更 不要说在人际关系上,上上下下对宝钗的称赞众口一词,对黛玉则口中不言,骨子 里多有保留,这在很多读者看来,也是决定弃取的重要依凭,因为中国人看人,向 来有“打听印象”的传统。何况深一层去看,又不仅此。黛玉尖刻是其表,心地却 是忠厚的,甚至带几分傻气;宝钗的宽平后面,则藏着险刁。要说口角有锋芒,黛 玉固然,宝钗又岂是肯让人的? 里面还穿插着人际关系的远近亲疏――贾母赞宝钗, 或许也有人情上的考虑,因为在宗法家庭里,姑表亲比两姨亲要近,老祖宗也许不 便于当众夸黛玉。加上作者笔如火舌,左右逢源,故意把钗、黛写得难解难分,对 宝钗褒中有贬,对黛玉抑中有扬,使你分不清优劣高下。论才能,第三十七回咏白 海棠,黛玉居第二,但李纨评论说:“若论风流别致,自是这首;若论含蓄浑厚, 终让蘅稿。”似乎也难分轩轾。而第三十八回接着又写“林潇湘魁夺菊花诗”,黛 玉分明又在宝钗之上。可是同回又有薛宝钗“讽和螃蟹咏”,被众人推为“食螃蟹 绝唱”,两人又一次平分秋色。论容貌,自然黛玉长得好看,《红楼梦》里的人物, 《红楼梦》的读者,一般都这么看,可是第六十三回群芳开夜宴,偏说宝钗“艳冠 群芳”。这也就难怪《红楼梦》的读者、研究者莫不感到衡钗评黛之难了。 不光是对钗黛的性格容貌仁智互见,难分轩轾,就是对宝钗在待人接物方面, 特别在和林黛玉的关系上是否藏奸,研究者也聚讼纷纭。不只是由于评论者所持的 道德规范不同,因而看法相异,即便运用同一种标尺,也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宝 钗和黛玉孰优孰劣? 谁高谁下? 自有《红楼梦》以来,人们就感到不好区分。不好 区分,偏要区分,争论自不可免。因此便有“拥薛”和“拥林”两大派,在可预见 的将来,看不出有调和的余地。只要《红楼梦》还有读者,此一公案便会永远聚讼 下去。 公案之二:《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 程伟元、高鹗“补”上去的《红楼梦》后四十回,究竟应该如何评价? 是《红 楼梦》研究中的又一桩公案。 曹雪芹只写了《红楼梦》前八十回,后四十回为别人所续,弄清楚这一点,是 考证派红学的一大功绩。关于胡适提出来的续书作者为高鹗,证据不够充分,现在 此说已发生动摇。问题是,续作者为谁是一回事,如何评价是另一回事。无论后四 十回系谁人所写,都有一个与前八十回在情节结构上是否衔接,在思想倾向上是否 一脉相承,在艺术上是否视为一体的问题。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研究者们拔刀相向 了。考证派的几员主将,视程、高补作为寇仇,斥为“狗尾续貂”,贬称为“伪续”、 “伪后四十回”,认为续书是对雪芹原著的亵渎,绝不能容忍,必欲一刀斩去方可 一快。小说批评派的红学家们,从文学欣赏的角度着眼,一般不取考证派的激烈态 度,倾向于补作大体上还说得过去,《红楼梦》得以广泛流传,程、高二氏实有功 与焉。索隐派的目光集中在作品的政治和历史的层面,断定雪芹之前另有作者,对 后四十回的真伪,反而不予重视。甚而,还认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均出自一人之 手笔。鲁迅对后四十回的评价较持平,认为“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 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束又稍振”, “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 成干净者矣”。但这一评价的前提,是接受胡适的观点,假定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 如果前提发生动摇,评价也必随之而有所改变。 mpanel(1); 对《红楼梦》后四十回评价不一的原因,固然由于与前八十回相比,补作在艺 术风格上有明显的不一致处,但主要还在于史料不足,研究者不能提出有关续书的 坚强有力的证据。至今仍有一部分研究者反对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系由两人所写的 说法。还有的虽承认后四十回系别人续作,但倾向于其中不排除有雪芹的遗稿在内。 而所有这些说法,大都带有猜测性质,缺乏实证,因而也是谁都说服不了谁,只好 成为一桩公案,听凭红学家们反复聚讼。 也有因不满意程、高补作,另起炉灶,重新撰写一部续书者,但结果颇令人失 望,不用说与雪芹原书南其辕而北其辙,去后四十回续书亦远远矣。相反,近年出 版的不论依据何种底本整理出来的《红楼梦》新校本,都不敢斩去程、高补作,哪 怕作为附录也好,也要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一同发行。这个不知出自谁人之手的《 红楼梦》后四十回,真正是斩而不断,存之难堪,弃之可惜,红学家们为此大伤脑 筋,可以说是一桩不同于其他红学公案的更为棘手的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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