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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的话 多年前发表的文字,全是做作的文艺腔。 传说苍颉造字的当晚,有鬼哭泣――文字里藏有被泄漏的天机。文字写成的书 在古时候金贵异常,刻在龟甲兽骨上的《诗经》、《周易》只存在王宫豪宅。写在 羊皮上的一本《圣经》要用去三十只小羊。那时候,有一本书不异于现在有一辆奔 驰600 或是三桅游艇。那时候,只吃粗面包饮清水的僧侣在一豆油灯下读那金贵异 常的书籍,心中虔诚异常。 如今,书不那么金贵了,省下一顿啤酒,就能捧回来大大小小的一摞。但是我 的虔诚依旧。数年前,用一块驳色的随形寿山石刻过一方阳文小印:耽书是宿缘。 沾了朱砂,钤在书的扉页上,红白分明,触目惊心。古人讲的不错:寒读之当之以 裘,饥读之当之以肉,欢悦读之当之以金石琴瑟,孤寂读之当之以良师挚友。 读读读,书中自有千钟粟。鲁迅提过的内山书店老板内山完造,对于在他的书 店里偷书的人从来不管,他曾讲过:“爱书的人,他一有了钱,一定爱买书的。现 在被偷,就等于放了账。而且,少雇些人看偷书的,反而省钱。”内山是解人,但 是更通达的人会想到:爱读书,脸皮又厚到肯偷书,身手又好到能偷到书的人,假 以时日,不愁大富大贵。 mpanel(1); 读读读,书中自有颜如玉。身边的能人比起史书中的英雄,不配提鞋。周围的 名花比起《香艳丛书》中的美人,面目可憎。几十年前,叶大麻子德辉讲:老婆不 借书不借。其实,他印过《素女经》,因为有伤风化进过大牢,老婆不借是假,书 不借倒是真。拿起一本翻了多年的字典,抚摸油腻润滑的书页,想起那一夜,灭了 灯,衣服如灰烬般落尽,她的皮肤在我手掌下潮起潮落。想起北朝尚武少年写的那 首关于爱刀的小诗:“一日三摩挲,剧于十五女。”买来一本新印的诗集,把头埋 进书页,呼吸间是油墨和纸张的清香,想起那个和自己风花雪月过的姑娘,把头埋 进她的长发,长发是否像昨天一样柔软?那发香是否还缠绕在心头? 读读读,书中自由黄金屋。以书橱为四壁的屋子,再小,也是我的黄金屋了。 读过三联出的曹聚仁的书话,文章记不得了,但是记得它的装帧。素白的封面上除 了书名,只有一帧小画。画上一书一剑,一灯一碗,画旁行草小诗:捡书烧烛短, 看剑引杯长。想到一种境界,一个地方――天堂。 19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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